风华居 > 历史军事 > 楚风 > 第四百五十五章 金珠玉不翼而飞 破奇案博美人芳心(二)

第四百五十五章 金珠玉不翼而飞 破奇案博美人芳心(二)(2 / 2)

如此论述,楚太子熊横点头认可“不过今日所说五服,并非是这五服!端木可知这丧葬五服?”楚太子熊横问道。

别看端木无情对此了如指掌,但是一提起丧葬五服,倒是记不真切,摇头说道:

“属下对于这丧葬五服,实在是不甚了解,还望太子明示!”

“自古以父宗为重,自高祖至玄孙九世,直系旁亲属,为有服亲属,死为服丧。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礼记·丧服小记》所谓“上杀、下杀、旁杀”即此意。

以服丧期限及丧服粗细的不同,划为五个等级,即所谓五服:

五服中最重之丧服,为斩衰。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布制做,断处外露不缉边,毫不修饰以尽哀痛,服期三年。诸侯为天子,臣为君,男子及未嫁女为父,承重孙,长房长孙为祖父,妻妾为夫,均服斩衰。

其次为齐衰。用粗麻布制做,“五服”中列位二等,次于斩衰。其服以粗疏的麻布制成,衣裳分制,断处缉边,缘边部分缝缉整齐,故名“齐衰”。有别于斩衰的毛边。

服期分三年、一年、九月、五月、三月。服齐衰一年,用丧杖,称“杖期”,不用丧杖,称“不杖期”。父在父母服齐衰杖期,父卒服齐衰三年。

在者为大功,亦称“大红”。次于“齐衰”的丧服。用粗熟麻布制做。服期为九个月。凡为堂兄弟、未嫁堂姊妹、已嫁姑及姊妹,以及已嫁女为伯叔父、兄弟,均服“大功”。“已下,服大红十五日,小红十四日”

在者为小功,亦称“上红”。用稍粗熟麻布制成。服期五月。凡为伯叔祖父母、常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及堂姑,已嫁堂姊妹、兄弟妻、再从兄弟、未嫁再从姊妹,又外亲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均服小功。

“小功,布衰掌,牡麻致,即葛五月者。从祖祖父,从祖父母报;人祖昆弟;从父姊妹篇,孙嫡人者;为人后者为其姊妹嫡人者。”

最后为缌麻,“五服”中最轻的一种。用较细熟麻布制成,做功也较“小功”为细。凡男子为本宗之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以及为外孙、外甥、婿、妻之父母、表兄、姨兄弟等,均服缌麻。

服期三月,五服之外,同五世祖的亲属为袒免亲,即所谓“素服”,袒是露左臂,免是用布从项中向前交于额上,又后绕于髻。素服,以尺布缠头。同六世祖的亲属便是无服亲。

‘四世而缌,服之穷也,五世袒免,杀同姓也,六世亲属竭矣。’”楚太子熊横费了好大的口舌,才将这里面的区别说清楚,听得端木无情发自内心的钦佩,实在没有料到太子的博学。(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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