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吃肉。如果鹰吃得一点不剩,视为吉利,死者生前无大罪孽,灵魂将升天堂;如果白鹰最先啄食尸体,最为吉祥。如果鹰不愿吃或没有吃完,将会用火焚烧,把灰烬撒向四方。”
“虽然我并不信鬼神,不过听着倒是有趣,倒是有人乐意用这种方式下葬。”紫姨和石楠听得津津有味,反观林晓蔓,早已脸色苍白。
南歌道:“这个地方的人推崇天葬,是认为灵魂不灭和轮回往复,死亡只是不灭的灵魂与陈旧的躯体的分离,认为‘皮囊’来喂秃鹫是最尊贵的布施,体现了大乘佛教波罗蜜的最高境界——舍身布施。我也不信鬼神,然无论天葬、水葬、火葬都是一种表达对死者的哀悼的一种方式,是一种信仰......”
“何谓信仰?”
南歌一时语塞,这要如何解释呢?信仰是一种灵魂式的爱,它是人类最基本的一种情绪。想了想,她说道:“把某个人或某个主张作为自己的榜样”这个解释有些牵强,但她却想不到更好的词语来表达了。
“那你的信仰又是什么?”
四人俱是一愣,一阵富有磁性的男性声音想起。南歌觉得有些耳熟,扭头一看,邻桌的贺云扬唇一笑,俊美的脸庞如深贝明珠照亮了整个大堂,贺云身后的两个奴仆毕恭毕敬地立在一旁。贺云其实来了一会儿了,也看见了南歌,茶楼虽然吵闹,南歌也故意压低了声音说话,但他耳力极好,听着南歌讲到天葬便不自觉地被吸引了,最后还不尽兴,连他自己都惊奇为什么会脱口而出问出那个问题。
南歌先是一愣,随即轻轻地喊了一声:“阿贺。”
贺云听到这一声“阿贺”,唇角不自觉地又扬了起来,顿时心情大好,扬手招了南歌过来。
他身后奴仆长长地吐了口气,先前主子太过专注的样子让他们大气也不敢出一口,全都绷紧了身体,生怕主子释放威压。
南歌坐了过去,余下三人面面相觑,一看就知贺云气度非凡,绝非平民,也不知南歌何时结交了这样的贵公子。
“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又见面了。”
“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南歌难得一见地调侃道。
贺云哈哈一笑,看向南歌,目光灼灼道:“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南歌垂下头,手中把玩着茶具,心中却是百转千回。两世加起来,她也没活多久,没有体验过大人的角色,一直以来她都像个孩子被父母亲人朋友老师保护,没有体验过学校之外的多姿世界,连恋爱都没谈过。可是这一世,父母亲人朋友都不在身旁,她孤身一人,就像被放逐的小羊随处漂泊,没有离开过家人和牧羊人的小羊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一边学会生存一边提防狼群的袭击。然而事实更加残酷的是,她硬生生地踏入了一个本不应该有她的世界,与家人相隔了两个时空。前世犹如昨天,短短几天却已如沧海桑田。自己仍然活着,父母却要承担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弟弟妹妹也还未成年。想到前世未尽的孝道和责任,南歌的眼角已有湿意。
尽管南歌垂着头,眼角的泪珠却被贺云看个分明。他也不出声,静静地等着南歌。
沉默了半晌,南歌情绪已经稳定,仍低着头,缓缓道:“保护我爱的人,决不让他们受半点委屈!”声音虽轻却果断坚决,这一世她绝不做小绵羊。
茶楼里依旧闹哄哄的,南歌的话却如一记硬拳砸在贺云心上。他端起茶杯轻抿了一口,面上不见颜色,唯有那双漆黑的眼眸一闪而过的是无奈和决绝。他未答话却在思索。
“今后有什么打算?”贺云打破沉默问南歌。
南歌早已从悲伤的情绪中走出,恢复了那一双古井无波看不出喜怒却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