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坐调息半刻钟后,陆轩才恢复了体力。
他在离开前将血狮的皮毛给剥了下来,还带走了利爪和尖牙。一头三阶荒兽的价值也就是这些了!骨肉太重不便携带,荒郊野外的说不定还会有其他荒兽被血腥味所吸引过来。
回家的路上,陆轩心情很好,情绪依然很激动,这血狮的爪牙和皮毛在部落集市上都是抢手货!尤其是血狮的爪牙,那可是打造短刀、箭头的最佳材料之一。
“真没想到我居然会遇上一头拥有天赋能力的荒兽,那炙热的火球还有快如疾风的利爪!咂砸~如果不是幻舞杀,恐怕我已经命丧兽爪了吧!”
现在回想起来与血狮生死搏杀的一幕幕,陆轩仍然心有余悸,如果遇到的不是一只受伤的血狮,那结局恐怕就不会这么简单了。
一路上,陆轩一直在回想刚才的战斗,偶尔眼前一亮,停下脚步在荒山野岭上挥剑练习起来,这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家门口。
“清虚玄决配套使用的武技已经满足不了我现在的需求了!技多不压身,可惜老爹的武技都是些难度极高的剑招,哎~只能等天亮到部落集市上碰碰运气了!”
陆轩摇了摇头,推门进了小木屋,将东西甩手放在桌上,然后舒舒服服的洗了个澡,洗掉身上的污秽和血迹后,再换上一身干净衣裳倒头便睡。
……
一直睡到日上三竿,陆轩才迷迷糊糊的从床上爬了起来。盘腿而坐,周身窍穴同时打开,丹田内的气旋飞速旋转,贪婪地汲取着周遭的天地元气。
良久,陆轩深呼一口气,周身窍穴同时逸出一缕缕肉眼可见的淡白色气流,汇聚成一个光球悬浮在掌心。
光球在掌心缓缓旋转,忽明忽暗的闪耀着红光,波动时连周遭的天地元气都变得混乱起来!此球看似体积小,却蕴藏着一股恐怖的力量!
掌心雷—黄阶上品武技,是陆轩当年制霸部落的杀手锏,修炼至大成可同时瞬发七枚雷爆,同时引爆威力巨大,若运用得当可使对手防不胜防,吃尽苦头。
手腕一翻,雷爆迅速消散,化为一团精纯的天地元气流入体内。陆轩缓缓的伸了一个懒腰,一脸的陶醉和满足。
就在此时,门外传来了一个轻灵甜美的声音,“陆轩哥哥,你还没起床吗?”
“明雅?”
陆轩闻言愣了一下,旋即回过神来,利索的从床上爬下来,然后换上一身白色兽皮猎服,再收拾了一下桌子就打开了房门。
望着站在门口的青春美少女,陆轩眼前一亮,心情微荡。
今天的明雅,手提小竹篮,一袭淡蓝色长裙及地,秀发披肩,肌肤胜雪,湛蓝色的眼眸如一汪清澈的湖水,深邃迷人!那倾国倾城的脸蛋上,此刻洋溢着青春灿烂的笑容。
“陆轩哥哥,你怎么才起床啊!再晚可就要错过每月一次的猎集了。”明雅撅着小嘴,大胆的迎上了陆轩的目光。
“啊!猎集?”陆轩摸了摸后脑勺,有些不好意思的笑道,“你不说我都快把这事给忘了!今天是要去卖丹药吗?”
明雅笑着点了点头,掀开了竹篮上的红布绸,只见其中赫然摆放着十几个大小不一的白瓷瓶,上面还用朱砂笔圈有记号。
猎集是灰冥山脉附近七八个部落中的猎王们组织的一场集会,每月一次。比普通集市规模大好几倍,各个部落的商品应有尽有,就连平时难得一见的奇珍异宝都纷纷现身,而其中的重头戏就是当天晚上的猎集拍卖,有些人豪掷千金就为了买下自己心仪的东西。
陆轩曾经因为要炼制一味非常珍贵的丹药而求助过明雅。明雅当时提出的条件很简单,就是让陆轩护卫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