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去了药品店查询了弗朗西斯的消费记录,他买的救心丸够他吃很长时间,不会这么快就吃完了。
这样一来案子就变成谋杀案了,警方在弗朗西斯的住处没有发现破门而入的痕迹,就是说凶手是直接进来的,那么他应该是弗朗西斯的熟人。
警方查询了弗朗西斯近期的通话记录,发现他总给一个叫亨特的人打电话,这个亨特是小镇的一个无业游民,经常在外面鬼混,而且他每天夜里都会去参加一个秘密集会。
约翰和保罗在一天深夜通过跟踪亨特找到了那个秘密集会的地点,在一个废弃的仓库里,一群满身纹身的人举着酒杯,围在熊熊燃烧的火堆旁歌舞升平。约翰和保罗躲在一个铁桶后面监视着这些人,看着他们摇晃的身姿在火光下形成的倒影,两人立刻呼叫了支援,叫来了大批警员对在场的人进行控制。
这些张牙舞爪的家伙们并没有对警方产生畏惧,他们继续手舞足蹈。约翰走到亨特面前,“你认不认识弗朗西斯?他为什么给你打电话?你们说了什么?”
亨特的身体始终摇摇晃晃的,他猛地把头拧过来,挤眉弄眼地看着约翰说,“他为什么给我打电话?那你应该问他去!”
约翰一看亨特不愿意配合就把他押回了警察局进行审问,可是当时亨特的神志不清,警方准备等他酒醒了之后再问他。亨特在椅子上睡了几个钟头,慢慢苏醒过来,一张嘴第一句话就是,“太好吃了。”
这句话足以说明他们肯定吃了弗朗西斯的尸体,这些秘密集会的人应该都是食尸癖,他们把人肉作为一种美食,这种行为不仅令人作呕,更令人发指。随后警方便逮捕了所有参与集会的人并搜查了那座仓库,奇怪的是里面并没有发现骸骨,难道这些家伙把尸体的骨头也吃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