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入沙漠却是走了条捷径,照这种情况,他们很有可能会在官道上偶遇青山君的队伍……如果这样,还真应了萧宝儿的说法——人算不如天算!
“潇潇,我要去陈地赴任,你说走右边还是左边?”
萧宝儿回头望了一眼克博格拉,毅然的牵马走向完全不同的方向。她是北辽人,但爱上了一个中原男子,北辽成了被她抛在身后的故乡。
望山跑死马,两人接近天亮才从沙漠走入树林,与几日前离开的密林不同,这林子不大,山势陡峭,道路要比前几日还难走。
“潇潇,要不要休息一下,你都走一夜了。”
“趁着武功还在,我得尽快找到正确的道路,别看这儿树少,猛兽就喜欢这种林子。”
“我想吃熊掌。”
萧宝儿剜了姚溪桐一眼,“想都别想,猫冬的熊瞎子最是凶狠,我可打不过。”
姚溪桐像是没听见一样,继续说,“冬熊最好的吃的莫过于前掌,前掌小,掌花美观。后掌是用来走路、站立,掌长而大,质地肥厚,掌花不明显。所以,熊的前掌比后掌质量好。”
“熊冬眠时经常用舌舔其前掌,把前脚掌上的老茧舔得极薄,以至掌心殷红渗血,其***胶质渗润于掌心,故前掌质嫩,营养丰富。”
“前掌之中尤以左前掌制馔最为名贵,因为熊是“左撇子”,左前掌掌心常年沾满了野果汁、蚂蚁卵及珍禽肥兽的血液。熊为解馋,还会偷吃蜂蜜,这样熊的左前掌也常常浸沾着蜂王浆和蜂蜜。天长日久,熊的左前掌便被血、蜜、果汁和熊自己的唾液渗透了。右前掌仅用来搔痒、爬树和捕捉猎物,自然不如左前掌。”
萧宝儿吃过熊掌,但不知左前掌有那么多讲究,想到熊掌的滋味和肉相差不大,忍不住问:“你知道要怎么烹饪才好吃吗?”
姚溪桐引诱道:“你给我熊掌,我给你举世无双的美味。”
“不好,冬天的熊太危险,我不能答应你。”
“哼,”姚溪桐生气的看向一边。骑马之故,他的视野比较开阔,扭过头便说,“我好像看到前方有炊烟。”
一盏茶后,两人穿过林子找到了地处山坳的一个小村落。
天色大亮,整个村庄沉浸在雾霭笼罩的宁静之中,阡陌纵横的小路通往不同的人家。只有一户还在冒着炊烟,其他人家估计天不亮就吃过,现已散落在林间地头忙着农活。
萧宝儿朝着有炊烟那户人家走,刚到村口就被一个老妇拦住,“看着两位面生,不知到这儿找哪户人家?”
“老婆婆,我和我家公子正巧路过这里,人困马乏,想要进村讨口水喝。”
一路行来,听多了苏苏的说词,萧宝儿可比才出宫那会儿聪明多了,说谎也说的有模有样。可惜没用,老妇看了眼两人入村的方向,问:“姑娘,村子地处山坳,你们从哪来,又要去哪,怎么会路过这里呢?”
萧宝儿语塞,没想到老妇会有那么多话,为什么苏苏同人交涉就不会遇到这种问题?
姚溪桐也很奇怪,为什么一个小村的农妇会那么警觉?他解围道:“大婶,我这丫鬟不是故意说谎,只是一路上遭受了太多惊吓,有些草木皆兵。我们跟着商队前去陈地,在林中遭遇劫匪,逃跑时慌不择路误入沙漠,死里逃生才找到这个村子。”
“大婶方便的话可以卖点干粮给我们,或是给口水喝……此时天色还早,我们休息片刻就离开。”
老妇仔细打量了两人一番,道:“跟我回家吧!”
想到这儿的地理位置,姚溪桐忽然问:“大婶,这村叫什么村?”
老妇头也不回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