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带的鸡腿。
酒吧不大,有四、五个小圆桌。客人更是稀少,仅才三个。
角落那桌坐着个哥特打扮的大汉;离他最远的那桌则是位好似流浪汉般邋遢的灰发女人;而在吧台前的圆凳上坐着一个穿着毛线马甲的年轻人,怎么看都像个书呆子。
林某人径直走到吧台前,将手中啃得干干净净的鸡腿骨朝酒保挥了挥笑道:“我是吃货。”
皮肤黝黑的酒保点点头,随即拿出一盘干果、一叠薯条和一大杯啤酒。
“请稍候,我让厨师准备美食。”酒保竟也会说华夏语。
林某人吃吃喝喝,一整杯啤酒下肚后才对身旁那书呆子年轻人笑道:“兄弟,怎么称呼?”
书呆子用羙语礼貌答道:“林先生你好,我是杰瑞.沃特。”
“哦?”
林某人挑眉笑道:“你知道我?”
书呆子点点头:“我习惯在工作前先了解同事的信息。”
“啥?”不光林某人听后傻了,就连那哥特大汉和流浪女也扭头看向书呆子,脸上写满了不可思议。
林某人站起身来,上下左右仔仔细细的瞅了书呆子一会,最后有些尴尬的笑道:“那个……兄弟,貌似你是个凡俗耶。”
书呆子似乎很能理解大家为什么困惑,他有些害羞的说道:“是……是的。不过请放心,我有接近两百的智商,且熟悉各种科学装备,一定会帮上忙的。”
“科学?这……好吧。”林某人耸耸肩,心里暗道还是老羙阔气,居然派个科学怪胎来送死。
“那这两位是……”林某人又指了指大汉和流浪女。
“南羙的妮可小姐,瓯洲的查理公爵。”书呆子介绍道。
林毅亮点点头,朝二人拱拱手道:“幸会哈。”
妮可和查理也朝林某人和杰瑞点头见礼,但彼此却不理睬。
林毅亮瞅瞅三人,咧嘴道:“哎呀呀,这队伍不好带呀,就咱们四个吗?”
“不,还有一位来自圣城的菲菲小姐,想必快到了。”
“圣城?”林毅亮皱眉苦笑道:“那的人对我可不怎么友好。”
“为什么?”书呆子好奇道。
“因为他身上的有恶魔的气息。”酒吧门再次打开,一个金发女人走了进来,怒视着林某人。
林某人眯眼一笑:“美女别冲动,我还单身哪,你有的是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