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这个白领一眼,刚才的一瞬间已经让他明白了很多事,心中有几分惊讶。
周凯斌在他的心中本来已经被判了死刑,但这家伙在认清现实以后,竟然能马上想到去偷手枪——而且他不仅想了,还真的去做了,这份反应和胆识倒是令秦骁颇有些刮目相看。利用熟知剧情的优势去获取对生存有利的东西,这是轮回者最重要的能力之一。由此看来,这个本以为是炮灰的白领却还有点儿成为优秀轮回者的潜质……
“有些小聪明,可惜还是不够……而且运气也没有站在你这一边。”
唇角微微一翘,秦骁淡淡地说了一句。然后也不管周凯斌的反应,径自拾起地上的灰色箱子,随手扔给了探险队的一个人,嘱咐对方好好保管。
里面有一把手枪的事情在轮回者这边自然不是秘密,只有探险队的人还不知道。秦骁不知道还有多少人在打这支枪的主意,但他并不希望任何一个轮回者得到这支枪,因为他有足够的理由相信,有枪在手的轮回者不会用它来打蟒蛇,而是会用来威胁其他人。
每一个轮回者都是珍贵的实验品,秦骁不愿意让他们白白消耗在这种无意义的内斗中。等以后主神空间的轮回者多了,死多少都不心疼的时候,他才可以真正地当一个旁观者。
……
竹筏终于是做好了,但辛苦了半天的人们也都累趴下,他们需要休整。
入夜的时候,探险队里的青年科学家杰克无意中找到了血兰花的图腾,那是一朵雕刻在石墩上的鲜红花朵,四瓣儿尖尖的花瓣呈十字形绽开,少了几分兰花空灵幽静的气息,却给人一种略带邪异的感觉。
杰克是这次探险行动的发起人,也是最坚定的坚持者。他断定,猎头族人既然能把血兰花的模样雕刻出来,必然亲眼目睹过它,那说明血兰花生长的地方就在附近。
这让他欣喜若狂。
“你知道我们有多接近那些花吗?”
杰克眉飞色舞的说着,在地图上面飞快地比划,“……血兰花的发现地点,在曼河上,靠近下一个湾道。我们会经过。”
“不,我们不会。”
说话的是提供这次探险资金的医药集团代表人,葛儿·斯特恩。她冷冷地打断了杰克,说,“我们要走托库河。要是我们继续走曼河,要花一周才能到达下一个村落,我可不想等那么久才洗澡。”
“杰克,你可以改天再回来……”队伍里的另一个高壮的黑人戈登也说。
“回来?等到七年以后?万一花不见了呢?万一有人决定开垦整个盆地呢?”闻言,杰克露出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你知道的。我们都到这了,你确定要放弃?”
他的顾虑不无道理——血兰花的的开花周期是七年,而花期却只有不到半个月。现在更是只剩下了短短数天,要是这次无法取得血兰花的样本,就要等七年再来,那时候恐怕已是沧海桑田。
血兰花的诱惑力无疑是巨大的。传说中,这种神秘的植物分泌的浆液可以使人青春永驻、长生不老——而这似乎不仅仅是传说。根据海夫利克极限,人体的每个细胞在自我复制56次后就会迅速分泌毒素,导致坏死,这也是所有物种都会定期消亡的原因。而血兰花的作用,就是使人体细胞突破56次的分裂极限,达到长生不老的效果。
婆罗洲丛林里的巨蟒就是因为吞食了血兰花,寿命得到极大增长,才慢慢长成了令世人惊悸的庞然大物……
“听我说,你知道我支持你。”
一阵令人窒息的沉默过后,黑人戈登缓缓开口,“我们一起面对过无数困难……”
杰克希冀地望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