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多的很,不怕看不到兔子。看到了就开枪干掉,那些家伙打洞伤草根。开枪的时候小心一点,你们最好还是下马;霸王不怕枪声,但是你们的那些马难说,免得惊了马出意外。”
陈刚接着吐槽,因为张皓不地道,“那你更要在边上看着了,我和小健现在能跟上就不错了。你老大会骑马不假,依我看也厉害不到哪去。玩枪不要你担心,都玩了几次了。”
陈健对于打猎这件事情兴趣谈不上多大,不过能够骑骑马感觉很不错;更何况他是一个吃货,还是有些期待兔肉大餐的。
“我还蛮想吃吃看美国的兔子肉是什么味道,这是野兔子,味道肯定更好。要不然你先把送回去,喊我妈先烧。”
张皓汗了一把,对于吃货表哥很无语,“不用送回去,再打两只再送回去。这兔子分量一般,一只兔子不够吃。多打几只,然后烧个兔肉锅子、红烧兔肉都行。”
很快就发现了一只兔子,这一次张皓的任务是捏着一颗石头在旁边掠阵了;他现在是副将,就是有人单挑时,在旁边准备出手救援或者偷袭的角色。
张磊信心满满的拎起来猎枪,用步枪打怕威力大打烂兔肉,猎枪稍微好一点。
瞄准、叩响扳机,不过兔子飞奔起来了;这一枪准头不够,子弹落在了兔子前起码三米以外,只能看到泥土、草屑飞起。
张皓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当野兔飞奔的时候他的飞石根本瞄不准;所以幸运的野兔逃过一劫,它在一眨眼的时间就消失不见了。
洛波当然没有追上去,不是担心枪走火之类的,因为先前就说好了每次只上一发子弹以及不会去补枪之类的。
不是安全问题,而是因为别人根本使唤不动洛波,它只听张皓的指令,只有张皓开枪或者飞石的时候洛波才会蹿出去。
继续去寻找兔子,根本不需要担心没有兔子;因为牧场这边根本不打农药,再加上现在种的牧草长势不错,所以这些野兔也有着相当不错的生存环境。
轮流开枪,对打猎最感兴趣的张磊和陈刚先后失手了;张皓也只是在一旁掠阵,因为他根本就没有机会去补救一把,那些兔子一听到枪声立刻逃走,张皓现在还不具备打‘飞靶’的能力,他还需要继续练习才行。
也不是每一次都有机会开枪,因为有些兔子一旦察觉到了这些人想要靠近就立马逃跑;还是耐心一点吧,打猎本身就是需要耐心的事情,哪怕牧场最近这段时间确实有不少兔子,可是也没有到随时随地想打就打的程度。
再一次看到了兔子,陈健也拎起来了枪;虽然对于打猎不是多么热衷,不过既然来了不经历一把肯定是相当遗憾。
端平枪、仔细瞄好,然后开枪;后坐力稍微有点大,但是不要紧,这一枪还真的打中了!
看到了兔子被打翻在地,陈健兴奋得厉害,他现在似乎是知道了打猎的乐趣了,“打中了吧?快点捡回来,打中了!”
陈刚就在吐槽了,“你拿枪的时候手都在抖,还有没有天理了,你这都能打中?!”
陈健才不管那些呢,小跑着去捡兔子了;那些自以为是的家伙都打不到兔子,但是有运气、有天赋的人就能一举中标!
拎着血肉模糊的兔子回来了,陈健那叫一个春风得意;虽然这只兔子的模样惨了一点,不过这是打到的猎物啊!
张磊和陈刚那叫一个羡慕嫉妒恨啊,他们两个是兴致勃勃的来打猎的;一个自认为枪法不错,一个吹着牛说小时候拿鸟铳打过野鸡。
现实是无情的打了他们的脸,两个自以为很有把握的家伙空手而归;但是那个原本兴致缺缺的家伙居然有了收获,这有点没天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