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有太大的变化,不过性质却不太一样了。
也就是说,在借款还清之前,张小灵暂时就属于是陆仁雇佣来的小员工了。这样陆仁在接生意抓鬼的时候,张小灵的角色也就从“可能会友情出手帮忙的小伙伴”,变成了“有义务帮老板赚钱的打工妹”,然后陆仁再从利润中计算出张小灵的分成,抵扣掉一部分借款。在公事公办的情况下,“求助朋友”和“指挥员工”,这两件事情要实际处理起来,哪一样会比较简单省事,显然是一目了然的。
虽然一次性掏空家底对于陆仁来说还是颇有风险的一件事情,但是因此能雇佣到像张小灵这样能引动阴雷的家伙来当自己的手下,陆仁觉得这样的投资还是颇为划算的。
张小灵看完这个部分,很快就翻了页,似乎也没有对此表示异议。
最后占据了合约大部分篇幅的,则是双方因为合约而约定的具体义务以及相关的细则。
这部分的内容比较细碎和繁琐,其中有相当的一部分内容是陆仁为了骗张小灵签“卖身契”而做出的自我约束,也有一部分内容是张小灵自己提出来的。
比如说除了生意上的事情之外,陆仁无权指使和约束张小灵做任何事情,并且无权干涉张小灵的个人感情和生活,并且在干活的时间上,也应该考虑到对方的学业和日常生活;在除灵的具体方式上,张小灵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有权对陆仁某些不合适除灵的方式作出否决;在张小灵正常履行义务的情况下,陆仁也有义务在关于小卿禾的入学、成长方面提供帮助,比如说按时参加家长会等可能需要陆仁出席的亲子活动又或者不让小卿禾因为家庭原因而心理负担之类,总之要努力营造出一个适合孩子成长的良好氛围;再以及说当双方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或在还清了借款之后,合约会在结算清楚之后自动解除等等等等。
诸如此类的内容,洋洋洒洒的写满了四页A4纸。
“好了。”又仔细的看了一遍之后,张小灵终于点了点头,“那么就按照合约上的内容来办咯?”
“嗯。”
于是双方在确认了内容之后,就拿过了张小灵准备好的签字笔和印泥,分别签了字并且盖上了手印。
在把一式两份的合约中的一份收起来的时候,陆仁仿佛看到视野中有一个系统弹窗突然跳了出来:
「系统:稀有精英级玩家张小灵加入了你的队伍。」
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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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非唯物主义的角度上来讲,无论具体的条款内容是不是符合人道主义精神,骗人签卖身契都是一种很容易遭天谴的行为,于是很快的,陆仁就遇到报应了。
帮张小灵她们母女俩做完了晚饭,再拿着合约回到宿舍里之后,陆仁收拾好装备,就到某医闹的邻居家,处理算命孙之前留下的烂摊子去了。
拖到了晚上才去处理事情,其实并不是因为陆仁办事不积极。如同渔民们捕鱼怎么样都需要跟水打交道一样,混灵异界的这帮人也是经常需要昼伏夜出的——谁都知道鲨鱼离开了海水只是一块肉,厉鬼在阳光下也往往非常菜——但是不下海又或者不等到晚上,人类根本就没多少机会遇到它们好不好,更别提对付它们了。
算命孙那家伙之前说过,那个客户家的孩子是遇到了“邪灵”。所谓“邪灵”,重点主要在于“邪”之一字,也就是指这类灵体有特殊的、能对人类产生负面影响的能力,并且对人类有主观加害行为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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