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一时半会大家还没改过来。
奚蒙蒙似乎是没想到会被人认出,无奈之下,她也不打水了,连桶子都落在了码头上,掉头就落荒而逃了。
孙大圣看着这一幕,苦笑着摇了摇头。国际超模,好牛叉的感觉,可惜的是,大灾来临,这些头衔还当不了一口饭。
打好水回到家中,凤珑玲用筷子插了一块冰,一边有滋有味地舔着,一边在看着一本画报。那舌头看起来好柔软,就跟一小猫似的……看来她操控寒冰的能力是越来越强了。
她倒是不吃独食:“小哑巴,想吃冰棍吗?看在你提水这么辛苦的份上,我可以免费帮你做一支。”
孙大圣没有理会她,太无聊了,他准备去储藏室,用那些黄金配上丝茧,做出更为完备的护具,而且这件事,他也不准备跟凤珑玲说。黄金到底还值不值钱,孙大圣不知道,但他知道一件事,自己的这个特殊能力,可以救命,更不是几块黄金可以比拟的。
就在准备进去储藏室的时候,凤珑玲突然叫唤起来:“小哑巴,小哑巴,大发现大发现,你过来!”
孙大圣莫名其妙,他走过去,凤珑玲指着一个走秀的女人,故作神秘地说:“你看看这个女人,是不是有点眼熟?”
孙大圣看了一眼,那就是奚蒙蒙走秀的画报,他也不隐瞒,点了点头,又指了指楼上。
凤珑玲顿时感慨起来:“不会吧,那个打我一枪的女人竟然是奚蒙蒙?我的天啦,我记得我老爸在在碧园小区剪彩的时候,还花了二十万请她来做剪彩表演嘉宾!”
那又如何?这小女孩这么惊诧,为什么?
孙大圣无法理解凤珑玲的惊诧,而凤珑玲也无法理解孙大圣的淡定,这个年纪的男女,怎么可能不追星?其实孙大圣也追星的,只是他追的是大闹天宫的悟空,这个,算是有代沟么?
“不会吧,不会吧,怎么会这样?”凤珑玲兀自唠叨。
但孙大圣已经没心思继续跟她磨叽了,他走进了储藏室,准备利用黄金和丝茧做一个护甲,暂时做成背心那么大。
黄金的柔软度很高,如果只有几毫米的厚度,会不会随便什么利器都可以轻松刺穿呢?更别提防弹了。
孙大圣不知道,不过他想先做出来再说,如果不够坚韧,那么就可以用丝茧里面的金属来替代。他现在做了两个护臂,已经消耗掉了半只丝茧,目前而言,丝茧是稀罕的物品,他要省着点用,好钢要用在刀刃上。
这一次,他采用了一种全新的方式来做这个背心,在念力的作用下,那些块状的黄金很快就像冰块一样融化成为液体,然后慢慢流向他的胸腹之间,就像是活物一般,又爬过他的肩头,直到变成一件金灿灿的背心。
这个背心,极薄,厚度只有0.4mm。
做好之后,孙大圣运动了一下,发现极薄的背心完全不会阻碍肌肉的牵引,但同时,它的硬度却相对有限,用刀可以轻松挑开。另外他发现,经过自己的念力加工之后,黄金的延展性被大大的加强了,变得就像橡皮筋一样富有弹性,这倒是一个意外的惊喜。
那些巨蛛的丝茧,是非常有弹性的,而自己加工的黄金背心,也同样变得有弹性,这说明自己拥有了跟巨蛛一样的特殊能力,可以在改变金属属性的时候大大增强其坚韧度。
孙大圣再次运用念力,又覆盖了一层薄薄的黄金,硬度还是不够,继续叠加,一直到叠加了10层,达到3mm以上,那背心就完全不同了,虽然硬度不如钢铁,但是强韧度远远超过地球常见的金属元素。
为了检验其防护能力,孙大圣尝试用飞刀切割,结果发现,背心虽然会变形,但是吸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