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不成你赫雷还有别的男人没有的家伙?
更可气的是护手和护腿。四件护甲四个样式。特别是护腿,一件是剑士的护腿,一件是骑士的护腿。
要知道,骑士和剑士护甲最大的不同就在护腿上。剑士要就6地作战灵敏,故此护腿基本又四个结构组成。轻笑灵活最为主要。
可骑士不一样,他们要就的是坚固。护腿多半是板甲,而且脚跟都会有各种挂钩,以方便控制坐骑。
所以他现在的护腿就是,一件是灵巧轻便的链甲剑士护腿,一件是厚重坚实的板甲骑士护腿。
难怪这混蛋走路一瘸一拐的,搞半天是护腿的毛病。
金很为自己认识这么一个人而脸红。特别是看到那家伙一副无耻赞赞自喜的样子,金恨不得躲到桌子下面装作不认识他。
可无奈,正所谓怕什么来什么。那混蛋也不知眼神怎么那么好使。转身直奔自己而来。
“嗨,金!看看哥们这一身,帅不帅!”
赫雷拖着臃肿的护甲,一步步挪动着奔向金的桌子。
中间有几个认识这家伙的佣兵还不住打趣。这家也是一副根本听不出对方嘲讽的样子,嬉笑的跟人家打招呼。
“金.....金......快看看我这一身怎么样!”
无耻的家伙一屁股坐到金的对面。重的盔甲引得那椅子出嘎子嘎子磨牙的声音。
引得金的几名手下赶紧躲开,生怕这家伙一屁股把椅子坐散连累自己。
“哦......斯托丽娜,我的小宝贝!一见到你我就心跳加,你说我该怎么办呢?”
眼看斯托丽娜走到他们桌前。流氓禀性作,咸猪手忍不住去接酒杯,顺便摸摸对方小手卡卡油。
斯托丽娜也遭习惯这家伙无耻的嘴脸。似笑非笑的看着他,半天才实在忍不住噗的一声笑了出来。
“我说赫雷,你从哪捡来的这套盔甲。我的天啊,我真不知该如何形容这套盔甲了!这算是我十几年来见过最......最有特色的盔甲。”
“是嘛!我也感觉这身盔甲很帅。我穿上感觉自己整个人都生了变化。对,就是感觉自己也跟着帅了不少!”赫雷很自恋的破了破自己的胸甲,对于胸前突起的那两座山峰非常满意。
“你......你,我真不知道该如何形容你了!”斯托丽娜彻底被这家伙的打败,放下酒跟逃命似的逃走。
“金我的兄弟。来,我们一起喝一杯!”赫雷拿起酒,毫不在意对面几个家伙痛苦的嘴脸。
也许是感觉自己右手的板甲护手行动不方便,还特意扭了一下身子,用左手端起酒瞪着与金碰杯。
金捂着脑袋,他感觉很丢人。对,从小到大他从为感觉这么丢人过。对面那混蛋简直是个奇葩,难道他就看不出好看和难堪来?非要这么帅宝。
其实他冤枉赫雷了。对于赫雷来说,他的脑海里还真没好看赖看一说。
在他的思想中,只有实用与没用。至于其它他毫不在乎。也许这是他从种特殊经历所导致的。
为了活命,他可以埋藏在臭水沟里一天一夜。为了活命,他可以与老鼠争食。同样,为了活命,他甚至可以将自己打扮成一个惊世骇俗的小丑。
这一切都与经历有关。在他的思想中,无论这盔甲多么难看。但能帮助自己。那么一切都不是问题。至于别人的嘲弄与耻笑。
开玩笑,就你们这帮人的嘴脸哥见得多了。我根本不在乎,哪怕再恶劣一千倍,只要对自己有好处,其它都不重要。
金不懂得这些,他虽然一生也算困苦。但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