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会喜欢自己的孩子。用这个孩子最都让于家闹一阵子也就没什么作用了反而会赔上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和生活,太不划算了。
房租便宜,地段又好,条件十分诱人,搬来的两个女孩最终还是搬走了,原因很简单,她们实在不愿意在半夜睡得正熟时被一阵婴儿啼哭声吵醒,白天忙碌的生活已经够让她们心烦的了,现在连个安静睡觉的地方都没有,对她们的未来生活影响实在是大。
王麦没有阻止,毕竟她们跟自己无亲无故,不会像夏宁那般忍受孩子夜半的啼哭声而无动于衷。
这时是王麦最落魄的时候,她没钱,还要照顾孩子,前些日子她们的钱已经全部花光,并且欠了不少的外债,王麦为了生活,将周围所有能借钱的人都借了一遍。有些时候夏宁有时不在家,王麦只能饿着肚子,她饿的受不住,只能吃夏宁从农村老家蒸好拿来给她填肚子的馒头。平日馒头放在冰箱里冻的像石头,王麦放在锅里蒸软再拿出来吃,孩子这时还习惯吃奶,这倒为王麦节省了口粮。
此时孩子已经快一岁了,天生聪明的孩子不到十个月时便能满地蹒跚的走路,边叫着妈妈边扶着墙角或沙发边走到房间或是厨房,扑到忙碌的母亲的怀里。对于年幼的孩子来说,母亲的怀抱是最安全最温馨的港湾,只要在那里,他就能躲避所有的风吹雨打,杂音暗语。
此时王麦经过一年多的精心准备,顺利应聘到一家大型商城任服装导购员,卖衣服利润少竞争又大又不容易卖。找到工作的王麦开始发愁,毕竟孩子还小,她想领着孩子上班无异于痴人说梦,可是现在的她太需要一份工作了,她喂得另一个孩子已经一岁多了,没有一个月两千块钱的奶水费,也没有固定的租金收入,仅凭那些金银首饰又能支撑多长时间?而且这些东西她已经卖光了。
接到通知书回来时,王麦领着孩子满脸愁容的慢悠悠游荡在回家的路上,孩子又开始吵着鞋子不好。王麦低下身子一看,才发现孩子的鞋底子掉了。王麦舍不得买新的,领着孩子到了修鞋的地方去修鞋,一大溜修鞋的老少男女进入眼帘,王麦不淡定了,找哪家啊。
眼光四目望去,突的一下,王麦被定格在那里,她看到一个残疾人,一个腰以下皆被截去、歪着靠在车上、一脸沧桑的皱纹、大约五十岁上下的老人正坐在椅子上热情的给来人修鞋,在他的脸上看不到一丝身为残疾人有的痛苦。
王麦似乎看到了什么,又似乎没看到什么。只是大脑不受反映的命令她带着孩子慢慢地慢慢地走了过去。
看到顾客上门,老人热情的接过鞋子,他很善谈,看见这么漂亮的女子身边跟着一个精致的孩子过来,明媚高傲的五官极为相似,心里一下子暖和起来,很快地和她攀谈起来。一老一少很快谈论的热火朝天,就像很早及认识的忘年交一般。
从谈话中王麦得知老人在很早时候就因为某些原因造成腰部以下全部被切除,后来为了生计他学了修鞋这门手艺,到现在已经干了近二十年,算是这行中的老江湖了,无儿无女,独自一人生活。
看到漂亮精致的孩子,老人家十分喜欢,从兜里掏出他随身携带的奶糖递给孩子,塞到他手里,说道:“吃吃,好吃的,别嫌爷爷身上脏。”
孩子眨着晶亮的黑色眼珠不错的等着老人,看了一阵,高兴地接过,撕开包装纸,咬下一半留下一半,嚼完嘴里的奶糖,孩子又将剩下的奶糖咬开,用还未长全的幼齿去咬去舔中芯的花生,这般吃法看的老人目瞪口呆。
王麦摸摸孩子的头,尴尬的笑着解释:“这孩子吃东西向来都是这样的,像,像他姥姥,再普通的东西也能换好几种吃法,咬着,嚼着,舔着,五花八门无奇不有,我倒没这么多习惯,可能是因为隔代遗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