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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七章 爱护(2 / 3)

,该轮到自己不放心了。

“一处在局里的地位并不受重视,如果经济处能用他们的人,想必整个一处都会充满希望。到时候,不但孙明华会感激,下面的人,更是向往我们经济处。”朱慕云说。

“之前我听到过传闻,还以为是戏谈呢。”李邦藩苦笑着说,他既然让朱慕云作主,自然就不会再干预。

而且,朱慕云说的也有一定的道理。一处看似是曾山的,但如果一处的人心,都向往经济处,说不定以后就是自己的呢。一处的人,又不是洪水猛兽,放一个到经济处,也不算什么。

“用一个人,能让一处全部心向我们,这笔买卖,我觉得很划算。”朱慕云说。

“你可是经济处的干部,可不是商人。”李邦藩提醒着说。朱慕云的口吻,越来越像个商人。做什么事,首先考虑的是利益。长此以往,他很担心。

“处座,一处的王志坚昨天晚上被杀,是不是军统干的?”朱慕云突然问。

“这还用说?军统和地下党,最近太猖獗,局里已经计划,要展开报复行动。最近一段时间,你的配枪要随身携带。你的枪法不及格,怎么开枪怎么都生疏了吧?得多去练练。”李邦藩提醒着说。

“我又不是行动人员。”朱慕云不以为然的说。他有着双重身份,不管是地下党还是军统,都不会针对自己。况且,他从事的是非情报工作,不会引起抗日分子的激烈对抗。

“你虽然不是行动人员,但你是政保局的人。我们展开报复,对方不会还击?不管什么时候,带把枪在身上,总是好的。”李邦藩提醒着说,朱慕云的军事素质令人堪忧,自己又不重视,真要是碰到意外,麻烦就大了。

朱慕云是他的爱将,也是他的财神,如果朱慕云出了事,很多事情都不会有这么轻松。

“好吧,从明天开始,我就带枪。”朱慕云无奈的说。别看一把手枪,整天带在身上,也很沉。

“光带枪还不行,得带子弹。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警察局的光荣传统?”李邦藩说,朱慕云承认带枪,但并没有承认会带子弹。当初在警察局的时候,朱慕云领枪后,都是不领子弹的。

“处座,带把枪吓唬吓唬别人就可以了,装了子弹突然走火。”朱慕云苦着脸说。

“好好的枪,怎么会走火呢?从今天开始,你每天去领五十发子弹,连续射击十天。枪法是子弹喂出来的,我就不信,你的枪法练不出来。”李邦藩命令着说。

“五十发子弹?我手臂会断掉的。”朱慕云说,射击练习,确实是他所不喜的。每次开枪,后坐力都会震得他手臂发麻。这还不算嗓音,也让人很烦。

朱慕云的数学很好,三点一线的要领,当初邓湘涛一说,他就全明白了。但无论是在军统,还是在政保局,他的枪法都很烂。事实上,朱慕云的枪法一般,至少认真起来,不说优秀,合格还是能做到的。

“手臂断掉,总比命丢掉要强。”李邦藩一脸爱护的说。

他当着朱慕云的面,给陈旺金去了个电话,让他每天给朱慕云五十发子弹,并且连续十天,都必须给。五百发子弹,那可是好几百法币呢,陈旺金暗暗叫苦。但听说是给朱慕云用的,答应得很爽快。

“你等会就去领,如果没领够子弹,以后就不要再来见我了。”李邦藩板着脸。

虽然朱慕云想着去一处,但李邦藩的命令,还是得执行。去一处之前,先去了总务处。他得先把子弹领了,朱慕云用的不是驳壳枪。作为副处长,他配的是马牌撸子。这种枪无论是性能还是质量,在一枪二马三花口中,都是首屈一指的。

这个时期,国内的手枪种类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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