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书吧。于是贞观五年最后一道诏书,也是贞观年间很有分量的一道诏书就刊召天下了。诏书的大致意思就是,长安的法院上奏死刑名单,虽然我李二说过要再三推辞后才能批准,但一天之内三次,我都没时间去看就准了,这样的再三推辞有啥用?即便是我后悔了,也来不及了,以后法院上奏死刑名单,最好两天内上奏五次才行,其他省的因为路途遥远就按三次算吧。批了死刑,我李二心情也不好,为这些人心痛,午门斩首的那天食堂就不要上肉菜和酒了,我喝不下,吃不香。
此诏书一发就为李二爷搏得了一片赞誉,延绵后世一千五百多年仍有人在称赞。李二爷一看,乐了,看来观音婢说的对,这帮大臣也担心他们被自己一怒之下给杀了,两天五复奏能争取些时间不是?既能起到震慑作用,说不定还能招揽到人才呢!
心情大好的李二爷大手一挥:洗澡、打猎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