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的,并不出自于他。
在他的故乡,古代的先贤可并不是很重视骑兵,因为骑兵除了在广阔的平原中,能够发挥出巨大作用外,在山地作战中却并不能克敌制胜。
而这种以步战为主,骑兵为辅的战术,曾经称雄过一个时代,甚至是战胜过那个时代最强大的骑兵,以至于他故乡的国家,建立起了一个可怕的帝国,而这个帝国叫做“唐”。
秦墨并不想改变这个世界,但神族的增援逼的他不得不想尽办法打赢这一仗,因为锤石部落是他的家,部落所有族人都是他的亲人。
他并没有烈阳圣王想的那么高尚,如果真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哪怕烈阳圣王让他跪在地上祈求,他也绝对会跪下,因为这关系到他部落,几千万人的生死,他绝不会拿这几千万人来冒险,跟何况这些都是他的亲人。
但他有信心打赢这一仗,不仅仅因为部落不断的变化,也因为他确实还有手段没有拿出来。
秦墨看向山洞里的猴子,而猴子也看着他,在猴子身旁,一只毛绒绒的小兽,正苦苦的哀求着它。
这个毛绒绒的小兽,便是秦墨所有的希望,他正是毛球,秦墨的打算也很简单,他要跟通臂猿族谈判。
一旦成功,有了通臂猿族的帮助,这一战获胜的可能,高大六成。
“适可而止,你要是把它弄坏了,我可就没办法向通臂猿族交代了。”秦墨面无表情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