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的首领,各司的负责人都必须服从他的指挥。四,同族绝不可互相斗争。五,严禁奢侈,厉行节约。六,名将之下无弱兵,必须重视启用贤能的人,应该避免部属有牢骚和怨言。七,家族统领者必须仔细地了解整个家族的大小事情。八,同族的少主,某一时期应和店员一样待遇,让他在掌柜和大伙手下做苦工,而完全不以主人对待。九,要有买卖不一定能成功的觉悟。十,应该到岛崎或外国去做交易。
这些训条实际上在中华国的历史上也有类似的出现过,只是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政治上的原因我们没有继承从而形成庞大的企业家族。三百多年来,三井人将这些训条代代相传,尤其是他还规定:无能者虽为总领,也要与其断绝关系,令其出家。从而使得三井财团世界上势力庞大的企业财阀,或许,这些正是三井持续不衰的力量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