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恰好被路过的东路军主帅,阿史那·狼青的阏氏(yanzhi)博吉特·木布太听到了。
这些年,突辽人劫掠走整个中神城的财富之后,在享受这泼天富贵的同时,也渐渐接受了平周朝的文化。当初李得一去统万城的时候,突辽贵族就开始流行穿平周朝权贵那些华丽异常的衣裳。这位阏氏博吉特·木布太因为天生聪颖,还很快就学会了平周朝的文字,对于平周朝的诗词歌赋尤其喜爱,爱屋及乌渐渐开始钦慕平周朝那些大儒和名士。这位阏氏走到帐外,恰巧听到了洪乡青的这两句哀叹,顿时惊为天人。
别看这时突辽人已经建制称帝,以统万城为都城,建立了庞大的草原帝国,可风气依然开放的很,基本没什么道德观念。这位阏氏心中钦慕洪乡青,居然找了个月色靡靡的夜晚,带着一盒子酒肉,亲自送进了关押洪乡青的营帐。
洪乡青别看被俘了,但由于他是大官,突辽人有心收服他,居然也对他还不错,并没有打骂虐待。这洪乡青每天依然拾掇的干干净净,胸前三缕须髯飘飘,再加上本身长的就高大威武,配合着文人的儒雅之气,与突辽男人的粗犷野蛮相比,完全是另一种风格。所以说,男人拾掇的利索一点,掌握点文化知识,走到哪里也能受人喜欢,如果你再学会吟诗作对,撩妹更是不在话下。
这位阏氏一见之下,当即大喜过望,张口说出平周话,就跟这洪乡青唠上了。唠着唠着,再加上酒当了媒,俩人就坐到了一起。当然了洪乡青是没这个胆子的,无奈这位阏氏主动凑了上来。当天夜里,这位阏氏待到了后半夜,才一瘸一拐地走回了自己的奢华大帐。
这洪乡青饱读诗书,什么三十八手,三十六式之类的,当然是广有涉猎。年轻人读书,无非就是为了颜如玉,为了黄金屋。真有那么一天,有了颜如玉,你也不能是个初哥不是?总得提前学点经验撒。所以这洪乡青年轻时,考过朝廷公试之后,好长时间,也是风流阵里的急先锋。那些突辽人哪里懂得这些,无非就是凭着蛮力一顿猛弄,然后草草了事。
这洪乡青久旱逢甘霖,又知道这女子是东路军统帅的阏氏,自然是有心卖弄。十八般武艺一招招使出来,那是花样繁多,持久力超强,与突辽东路统帅阿史那·狼青一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自然得,这一夜过后,洪乡青轻易征服了阏氏的芳心。然后这位阏氏,每夜必到,奇怪的是,阿史那·狼青非但不生气,反而乐见其成。他自己大字不识一个,自然希望自己有个儿子能像范大国师一样,满腹经天纬地之才。他这辈子估计是生不出这样的儿子,只好把主意打到了阏氏身上,所以就任由自己的阏氏夜夜钻入洪乡青的帐子。
慢慢的一回生,两回熟,三回盖……,这洪乡青居然就稀里糊涂被软化了,后来干脆投降了突辽人,正式换了个主子,当着跪奴,继续一展自己的平生抱负。东路军主帅受突辽大汗影响,对平周朝的文人,尤其是有本事的文人也特别尊重,范大国师的例子在那儿摆着呢。要不是范大国师,突辽人至今恐怕都在草原上从事着着强盗的事业,哪能建国。
这位阿史那·狼青一见自己的阏氏成功劝降了洪乡青,也是大喜过望,立马学着突辽大汗,把洪乡青引为左膀右臂,事事征询其意见不说,还经常与其探讨治国之道。
这洪乡青见自己如此受到突辽一军统帅重用,也是大喜过望,便决心投桃报李,亲自写了一封信给困守在锦城的祖尺仁。
洪乡青在这封信中晓以大义,告诉祖尺仁,“别死守啦,如今突辽人一改以前野蛮的习气,开始重视我们这些有本事的人啦。你看我,在突辽人这里当了大官不说,突辽东路军大帅事事都与我商议,我的建议也多被其采纳……”总而言之吧,洪乡青在这封信里就告诉祖尺仁一个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