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聪明人,哪怕经历几十年的人生阅历也未必能有多大帮助。而且心野了,要重新坐回课桌上学习,自然是事倍功半、吃力不讨好。纵使重生了,他也不记得当年的高考语文作文题目,如此,重生的优势与高考这一关算是荡然无存。
若要以正常途径在高考中考出好成绩,越过“三重门”的最后一关,自然难上加难。可一本大学,他并不在乎。出人头地有很多种,这辈子不求多伟大,至少平平安安健健康康活到老。
心里有些内疚,上辈子好歹上了二本,这辈子竟然不如从前。可天意弄人,只能辜负父母的期待了:不过儿子是不会给你们丢脸的。
“唰”的一下从床上蹦起来,来到镜子前,对着脸蛋左捏右照,“还有点嫩,不够男人味。牙不太齐,小时候吃甘蔗掉了两颗牙,后来长歪了。正一正牙,算得上帅哥小鲜肉一枚。”
他身材高大,十八岁正是长身体的年龄,如今已经一米八三。记得也就在这几个月,他的身高猛的往上窜,待高考结束后,就已经一米九了。加上爱好篮球,平时偶有锻炼,胸脯虽说无法跟蝙蝠侠、超人两个D罩Man相比,站一块是不显矮的,腹肌和人鱼线亦是清晰分明。
可就这身材,一旦染病,一个月之内瘦成皮包骨,那副惨像……再也不愿经历了。
至于金钱……上辈子虽说不富裕,也算不上穷。
再世为人,就更加看淡这些。他信奉的人生意义,金钱并非唯一的衡量标准。金钱确实能满足很多人的自私想法,人类终究是一个群体,对金钱的渴望越多,自私的人就越多。但金钱真的不能衡量一个人,却可以根据对金钱的渴望来认识一个人的价值。
至少,目前为止,他需要一笔启动资金来施展人生抱负。
股票、IT、金融均在脑海中闪过,最后甚是无奈,他发现现阶段能起到帮助的,依然只有重走老路,写网文。
网文现在还在黄金时期,可真正走红的并不多,多数都是过度文青,要么内容死板。后世那些大火的小说,具体内容他自然是不记得的,却对自己的文笔有信心。不管怎么说也是看过几百本小说的,写过上千万字的老鸟。只要大纲齐备,那些吸引读者的关键要素不至于丢失,再加以愠色,相信不会蒙尘。
端坐在书桌前,水性笔在手指间不断转动,却迟迟无法下笔。
写什么,是原创还是文抄公?
他没有过目不忘的记忆力,哪怕是抄,其难度也不亚于原创。
下定了决心,也底气不足吗?如此,就更应该妥当行事了,先打响名头再说。
原本打算写自己的那本成名作,如今自是毫不犹豫排除掉,提笔写下书名,“《诛仙》!”
书法还是很不错的,标准瘦金体,看起来骨骼清奇,笔法老辣。铁画银钩的两个字落下,心里踏实多了。
慢慢回想着《诛仙》的情节,这本书他追读过,只是作者太拖了。
前后数年,中间还断过好一阵子,直到热度都快消退又跑出来续尾,以至结尾多少让很多人不满意。中间也有些地方断层严重,处理不够谨慎,导致前面“笑傲江湖”后面“还珠楼主”,境界划分也很模糊,以他后世人的眼光看自然少了升级的快感。
但作为一部被誉为后金庸时代武侠圣经,还是毋庸置疑的经典,犹记当年,那些一起追诛仙的男孩子们,这本书,真是中学时代的一个脚注。不知有多少男生,都会幻想着自己是张小凡,被美丽的碧瑶所喜欢?虽然现在看来,一句话概括为**丝逆袭的故事。可是书里面可爱的配角,被抄在语文书皮上的合欢咒,为心爱的人物争执的场景,都让记忆中的诛仙那么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