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了公平、公正、公开之意,也是秤杆上的零刻度,一当开秤,就定下盘来,是以为定盘星。
虽然有人笃信因果报应,但也有不在乎的人存在。当从商成风时,这样的事情就算不得什么了。在白花花的银币,亮澄澄的金币面前,良心是个什么东西?徐崇光为何要抑制商业?皆因商人没有道德底线,只要能赚钱,他们甚至会鬻儿卖女!这等丧尽天良,不顾伦理之事,当然不能被这时候的主流文化,也就是儒家文化所认同,是以徐崇光对商人,从未有过好感。
既然小皇帝问到缺斤短两怎么办,徐崇光思虑了一番,才答道:“诸市私斗尺秤度,每年八月诣金部、太府寺平校,不在京者诣所在州县平校,并印署,然后听用。未经官府印署秤杆,不得使用。如有用之,则杖责二十。陛下可设监察,一月多检,以防止漏洞……”
徐崇光说的是凡官私度量衡器具,每年八月必须送交有关官府检验校正。经检验校正后的度量衡器具,由有关官府签署封印后方可使用。所以,如果量布用的木尺、称重用的铜秤不符合法定标准的话,其持有人便将受罚。
这还没完,徐崇光继续说道:“……诸以伪滥之物交易者,没官;短狭不中量者,还主。”这就是说卖布匹的,如果整绢长度不满四十尺,或者宽度不满五尺,严重的话卖布商人是会挨板子的,资产还要收没,真是狠!
陆承启听了觉得没什么,要是后世法律都这么严的话,估计没什么人敢缺斤短两,掺假造假了。
“那以次充好如何做?”
徐崇光立即说道:“如钱货两讫前,立有契约为证,三日内如有以次充好之嫌,买家可退货,卖家须退钱。如不退之,买家可报官。一旦裁定卖家理亏,则强令退货,并笞四十。”
陆承启心道:“嘿嘿,这小老头真心黑,退了货还要抽人家鞭子。不过,我挺喜欢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