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这让厉凌隐隐生出了一种不祥的预感,他让桐子暗中盯一盯枫条,他怕这家伙做出什么有辱师门、或是背叛师门的举动——直接原因也许就是因为樱哥。
次要原因,可能因为这家伙好胜要强的心里作祟,尤其是他很想学鲁班术,可他师傅不授他,而自己这个小师叔却在这里装逼显摆。
“枫条,这东西我不能给你看。”厉凌很严肃地说道,说罢又望了望三师兄,见他眼里也有赞同的意思,“不是我有心要瞒着你什么,因为那上面还有些忌讳,不能让外人看到。”
其实,已经被破掉的厌胜镇物,再让外人看是没任何关系的。但厉凌有种感觉,现场其他人都可以看,就是不能让枫条看。
自己那“漏夜壶”算子上,压根就没有施咒的痕迹——这完全就是《鲁班书》下册《万法归宗》里的门道,他不想给枫条一种确切的、有凭证的直观实物,从而让枫条确信自己传承的是《万法归宗》。
枫条见厉凌眼里神色很是笃定,当下了点了点头,也不再说什么,埋下头时神色已然微变。
“三师兄,我们到办公楼去吧。”厉凌对秦绍楠说道,恰好瞥见了站在秦绍楠身边的、眼神水汪汪的活春丽,心下不由一凛,便向她微微一点头,眼神已经告诉了她,等会我找你。
秦樱一声不吭地,当即大踏步走了出去,枫条赶紧跟上去拉住她道:“小樱,今儿小师叔既然在这里,咱们就把这事挑明了吧!”
“哦?”厉凌一颤,赶紧一望三师兄,面上不由一热,桐子见状,立即对几个东南亚人和墨西哥人喊道:“散了散了!该干嘛干嘛去!”
松果走上来拍拍厉凌肩膀,低声道:“小师叔,看你怎么收场了……”说罢到一边干木工活去。
“说什么,有什么好说的!”秦樱甩脱了枫条的手,一声高吼,“该说的我早就说了,我情愿当尼姑,一个人老死,没人疼没人爱,也不愿意稀里糊涂地就嫁人!”
“咱们国籍虽然是美国,可骨子里还是华人呢!结婚嫁人,还得听长辈的!”枫条也吼道,“师傅早就答应了我,让你嫁给我的,我马上二十三了,你也快二十一了,咱们山谷里其他华人这年纪娃都有了……小樱,你不听师傅的话么?”
一九九八年,这是一个现代化的时代。但在普纳尔谷华人圈子里,这里很是原生态地保留了华人祖上的一些风俗传统,比如早婚,多子多福,尤其是这些没有读书、没有体面工作的华人青少年,就一定应该按照祖辈的传统,尽早结婚,为家族传宗接代。
像枫条、松果、秦樱、桐子四人,读书都没有读出来,又没有在白人主流社会里有一份正式的工作,只是在这个山谷里从事祖上传下来的手艺活,那么,当他们上了十八岁后,就应该考虑婚姻大事了。
实际上,秦绍楠也一直为女儿的婚事发愁,秦樱已经实足二十岁了,到现在连男朋友都没有,直接原因虽然是她因练功而练出的敏感体质,可这种年纪都还没跟男孩子约会过,这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
他很是看重枫条,这孩子有天赋,也有脑子,人的卖相也不错,秦绍楠一直是把他当做衣钵传人来看待和培养的,既然要传衣钵,那就必然也会把女儿捎带打包给他了。
只是,这孩子心机重的很,连他这个既师亦父的长辈都看不出来他有时候到底在想些什么,他真担心,这孩子将来有一天会离开这里。所以,想到这个隐忧,他又始终有些介怀。
可是,小樱还有更好的选择么?
自己这个女儿虽然长的绝对不差,可这母老虎性子、处处不肯吃亏、动不动就要亮拳头、崇尚武力解决一切的劲儿,在这个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