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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禁妖令(2 / 2)

从凤栖镇到宋家庄,左风晨见过垂涎于青绾美貌的人早已不知多少,死在他剑下的冤魂亦不知道有多少。一路上,左风晨知道了这是个等级十分森严的世界,就像如中国的古代: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

而这个平衡世界的地球更甚,特别是在法家统治下的乌蒙国!

乌蒙国地位划分更加森严,高高在上统治一切的是乌蒙大帝,不过乌蒙大帝早已几千年不问世事。所以统治一切的其实是法家代表人刑丞相!刑丞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想让谁死就让谁死,想让谁生就让谁生。

除了刑丞相,能与刑丞相并列的便是乌蒙国五十六府的府主王爷。他们身上流着的乌蒙帝国的皇族血液,他们掌控着一府百姓的生死,他们制定着一府百姓应该遵守的契约。

爵位中,除了府主亲王,便是公族、侯族。公族和侯族都是当年乌蒙帝国的开国将领的后人,公族有自己的公国,公国比府要太多太多,而侯族则没有公国,但是他们有自己的庄园,就例如宋家庄,他们的庄主便是承袭的乡侯之爵。

所以,左风晨敢肆无忌惮的杀人!

说杀人,不,应该说的是为民除害!

“碰青绾者,死!”

左风晨将剑收了起来,押着青绾的两个守卫手中的刀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打死他们都不敢相信一个堂堂的乡侯居然穿的如此破烂!

“侯爷饶命,侯爷饶命!”

几个侍卫慌忙跪在地上不停的磕头求饶。青绾转过身来,一脸煞白,她不明白一向温文尔雅的左风晨怎么突然像变了一个人一般。

“咕……”

正当左风晨想把这几个人渣干掉的时候,肚子居然不争气的叫了起来。左风晨叹了口气:“哎,当初不该买这把剑啊!”

左风晨手中的剑名曰秋水,是左风晨路过府北县时从一个落魄的剑士那里买来的。左风晨本不欲买这把剑,因为他兜里的就两个银币了。但是那个剑士看上去如此可怜,而且他不卖别人非得卖自己,还说剑跟自己有缘,他想把它托付给一个有缘人。

就这样,那剑士成功的骗走了左风晨兜里仅剩的两枚银币,以至于左风晨一路走来不得不靠馒头和野果充饥了。为这事,青绾没少抱怨。

宋家庄庄主是个怎样的人,左风晨不知道,就这样还未见面就杀光了他的门卫,若他是个护短的人,自己的任务交不掉怎么办?

左风晨忍不住的考虑了起来,自己的外挂系统貌似只提示一个任务,这个任务完不成,他就不会提示下一个任务,要想接下一个任务,就必须完成前一个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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