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一两。”这一段被认为是汉代遗嘱(先令)订立、备案和执行的程序,为“先令”确立券书是基层官吏的职责之一,只有立了券书,“先令”才能成立。 (哀嚎三声:我要粉红票啊~~~不至于吧~各位连一张粉红票都不愿投给本文~~~本文差到这种程度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