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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历史(上)(2 / 4)

可是一系列非常重要的事情,而我到现在还在一头雾水之中。我必须得到一个清楚的解答,否则没法对局面作出一个最清晰最完整的判断。”

众人相互观望,不动声色。

大公爵亦默然,于是坐在他身旁的图兰森带着笑意地朝两位公子责备道:”罗契,弗兰克,你们两个怎么搞的?天天陪在萨菲厄斯先生身边,竟然还能忘了交代这些事情?”

叶孤云倒是厚道地替两兄弟辩白:“无关他们,这只是我的一个任性的选择,我偏执地认为,这个次序是最恰当的。”

图兰森滑稽地耸了耸肩,站了起来,向大公爵点了点头,然后面向众人,他说道:“所以,我要开始讲故事咯~!咳咳!事情要从40多年前讲起,噢,那时候我还是个孩子......”

43年前,东起“世界屋脊”庇修斯山脉,西抵托古奥大沙漠,北及苦寒的极北冰原,南达曲折蜿蜒黄金海岸的这一片比大陆上任何一个国家都至少大一倍的广大土地,还不叫如今的这个名字,它还依然被唤作那个已传承了千年也煊赫了千年的名号:格雷特斯帝国。

而在它西面偏北直抵北洋的托古奥大沙漠,那时候还不像现在这般寂寞荒凉杳无人烟,或者说,那时候这片沙漠还不曾存在。当时,同样的位置,土地就和格雷特斯帝国的广袤内陆一样美丽富饶,在此之上矗立着三座伟大的城市,而以这三座城市为根基,是一个曾经无比强盛的国度,托古奥帝国。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这两个帝国,是近邻,就注定是敌人。相互间的摩擦,自托古奥帝国立国之始便不断积累,几百年从不间断,终于,来到了大爆发的临界点。

或许就是宿命,在此风起云涌的大时代,两个国家各自诞生了一名足以辉耀千古的大英雄,互为敌手,却又惺惺相惜。一者,为大贤者,“自由之光”,共和国之父,伊斯特·斯万普;另一,则为“铁血元帅”,“红日之冠冕”,穆庭·贝西克。

当时,延续了一千数百余年的格雷特斯帝国,其实已走到了它的黄昏,尽管在外依然能保持着大陆最强国的体面,但内里实际上已虚弱不堪积重难返。就如所有走到治乱循环当口的帝国,典型的乱世前症状一个不少:统治失效,秩序混乱,矛盾深重,积弊丛生;底层水深火热民不聊生,而贵族犹在灯红酒绿醉生梦死;有识之士想要匡乱扶正,却碍于如山的各种阻力;活不下去的百姓不得相继揭竿而起,于是国内四处烽火,千疮百孔......

伊斯特,最开始是当时众多的起义队伍中相对知名的一支的领袖。

明眼人都知道,格雷特斯,这个老牌帝国,是到了变革的前夜了。

而非常不幸的是,永远都在身边无法远离的敌国,托古奥帝国,当时正处在它的强盛期。强盛,是数百年来的不断积累而自然而然孕育而出的一个必然的结果,而穆庭·贝西克,就是被时代选中,亲手将其带到顶峰的那名大英雄。

穆庭的血脉是高贵的,但他的身份是卑贱的,他是一名早被托古奥皇帝遗忘的私生子,就如每一段以私生子为主角的狗血励志剧,穆庭的崛起也充满着让人振奋的传奇色彩。

起于微末,少有大志,富有才干,然不被正视无有机遇,于是毅然投入军伍,克服重重磨难,建功立业,逐步攀升,扇肿了包括皇帝在内的一大堆人的脸后,最终得以不受掣肘的尽情飘洒自己的才华。

由于托古奥帝国的底子足够好,实际上穆庭自始至终只干了两件事:改革军队和统一思想。他成功地建立了一个在当时所向无敌的重步兵军团——红日卫队,成名之战是以三千之数大破西面的诺萨同盟的三万主力军队。一朝得胜,名震天下。其后,红日卫队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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