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头平均分配,分配比例不可出售,如果穿越者死亡后没有后人继承,则拥有权自然收归集体所有,然后再平均分配给所有的人,此一条具有排他性,即集体所有公司不接受任何其他外来资金的注入。
第四,穿越者们自己创造的财富和公司属于个人所有,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但是穿越者们自己创建的公司可以与共有公司进行公平竞争,但是这里排除从共有公司离职后建立与原所在公司相关的行业公司,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则后者建立的公司按照市价被共有公司进行市场收购,此项不允许任何变动。
第五,穿越者自己创造和研发的技术受到十年的技术全力保障,专利权归个人所有,无论是共有公司还是个人公司使用,都需要支付专利费用。十年后,这些专利技术收归专利技术司所有,在国内的各大公司都可以通过支付一定的购买权免费使用,但是这些专利技术如果要出售给穿越者所创造的权力集团之外的其他人,首先须经过发明人同意,然后通过专利司审核,最后由穿越者组建的权力机构再次进行审核批准,方可交易,出售所获的费用,专利发明者可以获得一成的利润分成。
第六,穿越者组建的执行委员会,必须首先保障穿越者的权利和利益,为了保证穿越者的权利和利益,在经过了穿越者全体大会的审批后,可以授予执行委员会动用武力的权利。
第七,穿越者组建的权力机构,在获取利益后,首先考虑由穿越者瓜分各项利益,在穿越者们瓜分完毕后,再由其他与穿越者们亲近的集团或者个人享受。
以上几条就是这个意见之中的核心条款,可以说是最大的保障了每个穿越者的权力,同时为了杜绝很多人经历过的侵吞国有财产的事情发生,在一开始,就把权力机构和共有公司进行分割,两者是独立的机构,另外,还成立监察机构,每年对共有公司的运行进行评审和监督,同时,又照顾到每个人的个人发展意愿,让大家能够尽可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
仅仅是这几个意见的讨论,就牵动了每一个人的神经,毕竟,如果按照这个意见里的规定严格执行的话,以后大家即便是混吃等死,也饿不死,而如果都充分发挥自己的个人实力的话,那么还可以变得大富大贵,最后这份意见通过了所有人的同意,由每一个人进行了签名确认,最后收录进入档案馆,成为了权力机构的基本法存在。
后来穿越者们建立的权力机构的各项法案的建立的基础,都是基于这个意见文书之上。而其中最让众人关心的,就是个人财富,神圣不可侵犯这条了。因为谁也不愿意自己没事就被人代表,每个人都只能代表自己。
在意见审批完毕之后,就是执行委员会的选举和权力机关的组建了,这让众人又是花费了一番精力,经过众人的选举和审批后,执行委员会终于组建完成,以后按照情况变化。一下就是经过选举后形成的正式的执行委员会人员构成:
执行委员会委员长:王建生
执行委员会副委员长:柴胜福
执行委员会秘书长:郭占刚
执行委员会法院院长:白德
执行委员会检察院院长:高能(此君是最近一段时间冒出来的风头人物,以前是卖保险的,能说会道,不过办事也相当靠谱,这次竞争上岗,被大家推选成为了检察院院长)
执行委员会武装力量最高负责人:张宇航
执行委员会内部警察机构负责人:廖文龙
执行委员会情报机构负责人:周潇
执行委员会教育部门负责人:胡飞雪
执行委员会医疗卫生负责人:刘夏
执行委员会农业部门负责人:田纯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