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完全失去力量,否则异能者只要精神状态没有问题,并且异能力没有用光,就可以伤人,包括杀人。
不过,他也有一个绝对的优势,那就是他已经发现了苏晨他们,而苏晨他们却不知道他的存在,更不知道他的不怀好意。有心趁无意,只要他偷袭,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机率可以成功捉住这两人,把他们绑回去。
可惜,明明有如此优势的他却因为轻瞧了苏晨与王志刚,错过了一个大好的机会。
“哎呀,这辈子我想做的其中一件事就是哪天有钱到可以买两瓶拉菲,喝一瓶,倒一瓶了,没想到真有这么一天,我还真能实现这个梦想。你呢,志刚哥?你有没有过类似这样的梦想啊?或者你以前这样做过?”对于实际上是一名富二代的王志刚,苏晨一直有着好奇。
虽然王志刚并不怎么忌讳说自己的过去,但是谁真好意思总是好奇别人的伤疤,当着他的面让他自己揭自己的伤疤呢。话是这么说没错,可苏晨就是好奇啊,说到底他也还是个十六岁的少年,对人情世故懂得不多,又是少年心性,心里有话,他憋不住。有苏凌在旁看着的时侯,他是怎么也不会这样问出来的,但现在机会难得,又恰好提到一些相关的话题,引起好奇心理,那感觉就跟有猫在心里抓着般,又痛又痒,不吐不快。
“没有,我不喜欢红酒,那东西不给劲,还难喝,越是贵的红酒其实越是难喝,我不喜欢。还是白酒有劲儿,真正是爷们该喝的酒。如果是喝着一瓶茅台,砸一瓶茅台,我还是挺喜欢的。”王志刚道,经苏晨仔细观察,他此时的神态语气等等都属正常现象,看来没有生气,还好还好。
“你这话我姐爱听,她也说红酒没劲,跟白酒一比,软绵绵的,难喝得很,真正的男人就该喝红酒。不过,我怎么总感觉,她其实是想说真正的女人该喝白酒呢。嗷,自打两年前,她从伪萝莉变身女王后,我就没少受罪,也不知道什么时侯,这种苦难日子才能到头啊!我别的都不紧张,就怕将来找个女朋友,她肯定要插手,因为我感觉我姐特讨厌那种看起来纯真柔弱的女孩,而且似乎那种活泼青春味十足的女生她也很讨厌的样子,我百分百肯定,她想给我找个传统无趣的呆板女生,肿么办啊、呃?是人还是丧尸?”(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