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源在燕王都内安定了下来之后,并没有急于行动,而是让擅长情报的离舞在王城内先打听了一下雁春君的情况。
惊鲵说过,雁春君身边有罗网的一个杀字级杀手潜伏。
虽然惊鲵不知道具体是谁,但他知道那人是雁春君的贴身护卫——绝影。
按照惊鲵所言,能成为杀字级的杀手,基本上都是一流的实力。
原着中,若非高渐离来了一个切腹后杀之术,再加之绝影轻敌戏弄,否则即使高渐离不要命,也根本杀不死绝影。
又是一日。
雪女出门买胭脂水粉去了,惊鲵和离舞在家调教小孟姜。
而曹源则是安步当车去往酒楼。
来到燕王都三四天了。
他基本上每天都会去刚进燕都时的那个酒楼好好吃一顿。
无他,实在是太好吃了,除了贵,没毛病。
味道远比他在临淄吃的好,简直匪夷所思,感觉又回到了现代。
让他一度以为,那座酒楼是不是掺了罂粟壳之类的东西。
直到他看到了一个年轻的胖子……
“来了老弟?”
丁胖子甩着抹布,那憨厚开朗的模样,颇为喜庆,让人忍俊不禁。
“掌柜的,老四样,再上一坛燕国最好的烈火烧。”
曹源拿出三枚金币,在桌上一一排开,“未来几天的饭钱,不用再找了。”
这是他从离舞身上摸出来的。
他就知道离舞肯定藏的有私房钱。
“得嘞,糖醋鲤鱼,孜然羊肉,板栗黄焖鸡,一碟酸箩卜。”
丁胖子笑眯眯的收起金币离开,他就喜欢这样的豪客。
曹源打量了一眼酒楼,基本上已经坐满了。
要知道能吃得起这些饭菜的,至少是富商贵族起步。
不大的酒楼能坐满,足以说明庖丁的手艺了得。
不过话说回来,墨家还挺会赚钱的,知道贵族富商有钱,专宰狗大户。
任谁都不会想到,这里会是一个墨家的据点。
只是为啥不叫“有间客栈”呢……
曹源夹着香喷喷、挂着孜然粒的孜然羊肉,就着酸箩卜和烈火烧,吃得美滋滋的。
人生当如此啊……
幸好骨质疏松的秦时世界有乱七八糟的香料调理食材,不然还真吃不着这些玩意儿。
曹源微眯起眼睛,十分享受。
他现在有些不想那么快搞到雁春君手里的青铜宝盒了。
他不得不承认,那个死胖子成功拴到了他的胃。
也不知道雁春君喜不喜欢美食。
要是喜欢的话,他就当庖丁的帮厨混进去。
“兄弟拼一桌?”
一道玩世不恭的声音响起,打断了曹源的思路。
他抬头看去,对面那人穿了一套典型的游侠装:青蓝色的薄衫,蓬松的裤子。
唯一值得注意的是还戴了一个黑色的肩篷,典型的墨家装扮。
眼熟,象是剧情杀里面的荆轲……曹源放下筷箸,笑道:“兄弟请,要不要喝一杯?”
“兄弟大义!”
荆轲眼前一亮,主动端起小酒坛给曹源和他自己续上一杯。
他没想到今天还能蹭到酒喝。
实在是太爽了!
要是丁胖子卖他酒不要钱,那就更爽了。
你不应该说兄弟大义,你应该叫一声义父,说一句万岁,这样你就能得到更多了……曹源心想着,嘴角上扬道:“不知兄弟贵姓?”
“荆轲,荆轲的荆,荆轲的轲。”
荆轲闷完一口酒,舒服地吐了口气:“真是太爽了!要是再有小高在一边弹曲儿助兴就更好了。”
白嫖能不爽么……曹源笑道:“在下曹源,曹源的曹,曹源的源。”
荆轲微愣了一下,伸出他的大拇指:“曹兄,你是我遇到的第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