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看吧。它三个主角全都挂了,谁看谁心塞。到电影院看这东西,也是有点不值得。
它具备一部大卖电影的潜质,也具备扑街电影的因素。整体上就是给人一种很难评的感觉。觉得还行,但是有某些地方不对劲,然而大部分观众也说不上究竟哪里不对劲来。
陆远前世的时候,就看过不少这部电影的解析。解说的都很细致了。但是几乎所有的解说都忽略了一个很细微的隐藏细节。
这部电影中,有占比不少的权谋的戏份。这部分陈可辛做的比较聪明。他知道自己不擅长这个。
所以将朝堂的官方力量简化为了朝堂三巨头,也就是电影中出现的三个身穿官服的老头。
并在电影中通过各种细节暗示,三兄弟始终都在朝廷的掌控中。最终也是他们操纵三兄弟决裂,进而让朝廷坐收渔翁之利的。
整个故事中,朝廷老谋深算,掌控着全局。
但是真实的历史是怎么样的呢?
因为某些不可言说的原因。华夏的正史只到《明史》。所以清朝的很多史料并不完整,需要自己拼凑。
在历史上,刺马案是怎样的呢?
1870年7月26日上午,新任两江总督马新贻,在校场检阅射箭训练结束后,步行回官署。在途中,突然有一人高喊“大帅伸冤”,一边喊着一边冲到马新贻面前。此人名为张汶祥。
实际上从这里就开始不对劲了。作为两江总督,马新贻身边自然是有护卫的。但是张汶祥竟然可以冲到他身边,这本身就极为不合理。他身边的侍卫似乎根本没有阻拦。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下一秒张汶祥就从靴筒里抽出一把短刀,一刀刺入马新贻左肋。
杀手用的是短刀,说明已经贴身了,更加验证了之前的侍卫问题。马新贻当场倒地,次日身亡。
张汶祥行刺后,既不逃跑,也不反抗,站在原地束手就擒,口中大喊:
“刺客是我!我一人做事一人当!”然后被捕。
接下来的审讯,使得整个案件,成了清朝历史上最扑朔迷离的案件之一。
案件发生之后,慈禧太后对此案极为重视,先后派漕运总督张之万、刑部尚书郑敦谨等大员赴南京覆审。
但审来审去,张汶祥始终不改口,关键是派去的官员们也不敢往深处审。野史中,那些钦差大臣甚至不敢给刺客用刑。
原因很简单,这个案子从来就不复杂。甚至可以说是所有的当事人都心知肚明。只是都不敢点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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