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九年二月二日农历腊月二十六,临江县水泥厂与沿江化工厂在水泥厂签订了《关于联办化工厂的协议书》。协议书由水泥厂代表褚国柱、沿江化工厂代表梁金才签字,见证单位代表分别是县建材工业公司顾主任、中心校常校长。
协议规定新厂的性质为双方共同创办、联合经营的独立核算的联办集体企业,组织由董事会和厂管委会组成。
沿江厂的义务是承担百分之二十的投资,承担产品销售及部分原料的供应,承担技术管理;水泥厂的义务是承担百分之八十的投资,提供厂房、场地,提供合格工人,承担部分原料供应。
权益分享比例为水泥厂百分之五十二,沿江化工厂百分之四十八。
除向河渠所拟的违约责任被对方钱厂长划掉,隐隐使沿江方感到有些不安外,其他都还算顺利。
常志进对向河渠在违约责任一款方面不坚持到底感到有些不可理解。他认为如果没有违约责任,这合同就不具备约束力。钱厂长则振振有辞地说:“褚厂长、向厂是从小一块长大的朋友,双方携手创业,好比是男女成亲。那有结缔婚约时就在婚约上写离婚怎么办的道理?”
向河渠闻言,想了想,说:“钱厂长说的有道理。国柱与我确实有几十年的交情,想来双方不会说话不算数。虽然违约责任是合同法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内容之一,钱厂长不想写也不要紧,即使将来哪一方故意违约,合同法上有违约处置的规定。不写就不写吧。”事情就这样求同存异地过去了。
后来常志进、梁金才都感到水泥厂似乎居心不良,张校长听说了这事以后也再次提醒向河渠要注意提防对方,好好地把住自己的无形资产关。
向河渠对水泥厂不同意写违约责任一事是有看法的。水泥厂钱厂长一帮人的意图是生产经营上轨道后借故将沿江方甩掉,但他们不知道褚国柱与自己私下是有约的,沿江获利中有褚国柱的一份,他是不会轻易让钱厂长等得逞的,因而不怎么在意违约责任。
不过对褚国柱在厂的处境却产生了一丝担心,这就是褚国柱不一定能做到全主。这是个不利的因素,因而从这个意义上说,三位校长的话无疑是正确的,销售关确实得好好地把住。
按年前的约定,于正月初四向河渠去褚国柱家拜访。谁知这一天他家请和尚做法事,向河渠成了不速之客,非常尴尬。按说从小学到高中直到现在,一直是比较要好的朋友,应当送个人情,就是不知是做什么法事,不知是不是脱孝?问题是自己素手前来,没带钱,得回去拿。正进退两难间,褚国柱出来邀请坐下谈谈。向河渠也正想问今天是做什么法事,于是就坐了下来。
谁知两人还没谈几句,姜琴琴从临城回来,火气十足地说:“你倒有闲功夫坐在这儿慢慢地谈,还不去接待客人?”向河渠尴尬地站起来说:“是国柱约我来谈的,不知你家有事,对不起,我走了。”
“没事,你坐,我们接着谈。”褚国柱不让走。向河渠说:“不!今天你家人多,改日再谈。我只请你选一位能主管日常工作能抓生产的和一位会计。”
“在这儿吃饭,我没有多少事可做的,有时间谈。”“不啦,今天我侄儿结婚,家里人多,象你一样,也需我接待。要不是你约的今天,我还来不了呢。”
“那就晚上谈,你晚上再来。”褚国柱建议说。向河渠边走边说:“看情况再说,有空就来。”说罢出门推车离去。
姜琴琴的发火,向河渠很不高兴。这女人自她进城、国柱当干部以后有些变了,看不起还在农村的老同学了。有时偶尔在沿江街上相遇,神情淡薄,甚至有远远见到向河渠,立即装着没见到,缩身门里的现象。她以为向河渠这个瞎子看不见,殊不知那么远在别处他确实看不清,但褚家门口站的是谁,再远些也认得出的。
假如今天是有钱有势的什么人在与此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