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二十四日洪礼回来说,三孝口已卖200多斤,电冰箱厂说是酸价太高,厂长要求退货,书记讲贴30的损失,不然就上诉。
二月五日合肥来人就香肠事进行交涉,向河渠的答复是:“香肠是你方验收提货的,提货时我方提供了县卫生防疫站出具的合格证复印件,证明所提香肠是合格的。我方不承担出厂后的责任。”
说到三孝口的香肠,还存的800斤可以退货,但不得夹杂电冰箱厂的香肠。
来人希望生化厂贴部分损失,不要将事情闹大。闹大了,不合格的香肠消毁了,生化厂是要负全部责任的。他们已咨询过有关部门了,酸价过高是不准食用的。如果不贴损失,上了法庭就不好说了。
向河渠说:“在这起纠纷中如果我们有过错,当然要按过错大小承担责任,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没有责任。没有责任,到哪儿评理也不需要承担责任,所以我们不能接受贴补损失的要求。”结果是不欢而散。
电冰箱厂终于起诉了,传票到后,洪礼声称这事他没有责任,他不去。向河渠说:“去法庭应诉是代表生化厂应诉,不是说你有什么责任。这件事本身由你经手,别人去没有你说得清楚。”他还是不点头。
老蒋说洪礼不去就不去,由他陪同前往。向河渠说:“家中事多人少,你不去为好,洪礼不去不要紧,我一人去就是。”陆锦祥说一人外出打官司,不放心,他去做做工作,做不通的话,他陪着去。老蒋认为这样也好。
陆锦祥还没去做工作呢,洪礼来了。向河渠说如果家中有事,可以不去,自己一人去也行。老陆说他愿意陪同。洪礼见陆锦祥这么说,立即转变了态度,说他愿意同去。
电冰箱厂起诉的诉状中将生化厂列为第二被告,第一被告是三孝口食品商店。向、洪两人到合肥后先与第一被告会合。小朱说顾客反应香肠口味很好,又卖掉三百多斤了。因防疫站不肯卖,还有不到500斤放在冷库里。这一说向河渠放了心,三孝口不是一定要退,而是无可奈何。只要打赢了官司,她们根本不会退,反而可能成为今后比较坚定的合作伙伴。他更坚定了打赢官司的信心。
向河渠在沿江乡素有理论家之称,说能打赢官司自有他的道理。不过他又知道各地法院都有偏坦地方的弊病,能不能在合肥胜诉,他没把握,因此准备了另一套方案。
八点多钟开庭,审判员吴效忠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带有明显的偏向,向河渠又哪有看不出的?开庭前吴效忠对向河渠说,生化厂是化工厂,不可以生产经营食品类物品,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好这一案件,将可以吊销生化厂执照。希望生化厂考虑到事情的后果,作出明智的决定。
事前向河渠就估计到地方保护主义,所以跟洪礼说不管人家说什么,都只听不驳,因而随吴效忠怎么说,都只带耳朵不带嘴。开庭了,电冰箱厂出庭的是吴厂长、许女士、张所长、吴英律师,三孝口出庭的是余经理、小徐和肖律师。
宣读起诉书后,三孝口肖律师说:“香肠质量与商店无关,商店不应作为被告,质量应由生化厂承担。”吴效忠问生化厂的意见。
向河渠略作停顿后说:“食品污染渠道很多,本厂只能保证货交客户时是符合卫生标准的。客户验收提走后发生的变化不应与我厂有关。原告方所说的酸价超标没有注明文件文本,我厂无法对照,所以今天不作辩护。”
向河渠说:“我完全同意三孝口商店代表的意见,这起质量纠纷与食品商店无关,纯属本厂与原告之间的争执。应当将三孝口食品商店排除在被告之外,并对因这起不应发生的纠纷受到拖累的食品商店负责同志和相关同志表示歉意,说声对不起。”随即站起来鞠了一躬 ,然后坐下。
法庭调解时,向河渠说:“非常感谢吴庭长的关照和周全。因为事情涉及的数额不小,虽然我当个厂长,却也难以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