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继承一方的律师再次起身打断:“仅仅担任总经理,绝不能等同于实际控制人。公司重大决策,理应依据股权结构和公司章程执行。”
黑顶楼的律师依旧不为所动,接着陈述:“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及实际控制人认定的通行原则,判断实际控制人,不能仅看股权比例,更要考量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支配能力。”
“本案中,从国有资本背景,到黑顶楼先生长期稳定的经营管理核心角色,足以表明他才是真正能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他对公司运营了如指掌、全面掌控,能够左右发展方向和重大决策,这正是实际控制人的核心特征。”
法庭上,双方你来我往、唇枪舌剑,每一个观点、每一份证据都被反复剖析、激烈辩驳。法官们神色专注,仔细聆听每一句陈述,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经过漫长而严谨的审理,法院最终依据现有法律规定,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出发,综合考量企业国有资本背景、黑顶楼长期担任总经理并实际负责经营管理的事实等多方面因素,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为:认定黑顶楼为上海市激光应用中心的实际控制人,黑顶楼上诉成功。
拿到终审判决书的那一刻,曹继承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怒火与不甘,一拳砸在身前的茶几上。玻璃碎裂的声响刺耳尖锐,如同他此刻支离破碎的希望。
沉默整整三天后,曹继承眼中的戾气渐渐沉淀为坚定。他再次启动法律程序,正式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只有一个——撤销《上海市激光应用中心股本调整协议》。
这次能成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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