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辨骨(1 / 3)

北地,黑风岭。

秋后的山,只剩一片枯黄。

林宴蹲在自家窑洞外,用豁口的柴刀削着一截枯枝。

木屑落下,露出里面结实的芯。

这不是柴火,是要做骨签。

所谓骨签,就是把山里捡的骨头磨成签,卖给城里的铺子,一根好签能换半合糙米。

在流民聚里,这是除了挖野菜外,少数能换粮的活路。

“宴儿,风大,进窑里弄吧。”母亲在窑洞里唤他,声音夹着咳。

“外头亮,看得清。”林宴动作不停,心里头也在思索着。

他来这世界已经大半年了,这身体原主也叫林宴,为捡骨冒雨进山,摔死了。

而今这方天地,名大燕朝,立朝三百载,如今却已是江河日下。

朝廷法度森严,将万民分为九等,士农工商,各安其位。

而在九等之下,更有“流籍”如阴沟里的老鼠,拾骨人、刽子手、乐户、娼伶

这些行当,世代相传,不得脱籍,不得与良民通婚,甚至死后都不得入祖坟,只能曝尸荒野或草草掩埋。

林宴一家,便是这流籍中的拾骨户,靠山吃山,吃的是死人山。

“上辈子卷到头一场空,穿越了,开局还是地狱。”

林宴心里苦笑,手上却利索。

母亲有病,妹妹还小,他要精打细算。

母亲陈氏的病是常年劳累,加之营养不良落下的咳疾,天一冷就加重,要安稳的环境和稍好的吃食将养。

妹妹林秀才十岁,瘦得不成样,却已经懂事得让人心疼,从不喊饿喊冷。

“哥,你看这根行吗?”

这时,林秀从窑洞里钻出,小手里捧着一小把仔细挑拣过的细骨,眼睛亮晶晶看来。

小丫头身上那件用大人旧衣改小的夹袄,袖口空荡荡的,补丁上叠着补丁。

林宴接过,手指一触,心里便浮现感知。

这块是鹿腿骨,质地密实但有裂,只能做短签。

那根象人指骨,适合磨成小饰物

【技艺:辨骨(入门)】

【作用:眼力手感增强,可初步辨骨】

这便是他前不久觉醒的金手指。

只要专注某样手艺,便会长进,并反馈以实实在在的能力提升。

这半个月以来,靠着这手日渐精进的辨骨本事,才勉强让一家三口在这苦寒之地,没有饿死冻毙。

“鹿骨不错,人骨就先收着吧,铺子收得少,价也低。”

林宴把指骨放回妹妹手里,脸上温和一笑,鼓励道:“秀儿眼力有长进了。”

林秀得到夸奖,开心地笑了,随后小心收好骨头。

窑洞里,母亲陈氏靠在炕上,脸色苍白,面前三个陶碗,盛着温水。

柴火在这个年代很珍贵,只能用来烧饭时顺便烧点热水,不敢多费。

林宴把稍热的那碗推过去,“娘,今天怎么样?”

陈氏勉强笑了笑,伸手摸了摸凑过来的林秀的头发,“老样子,不碍事,就是苦了你们两个娃”

林宴打断她,“娘说的什么话,一家人,说什么苦不苦的,等开春天气暖和些,您的咳疾定能见好,秀儿也大了,我琢磨着,不能再让她跟着我满山跑了,得想法子,送她去学点正经手艺。”

陈氏有着忧色:“流籍女子,能学什么手艺,无非是些浆洗缝补的粗活”

“镇上的锦线坊,听说有时候会收些外围的帮工,做些零碎活计,虽然也是贱役,但好歹在屋里,风吹不着雨淋不着,要是能进去,慢慢看着学着,也许”

林宴没有说下去,不过面上之色,说明他早已思量过多次。

脱籍是遥不可及的梦,但要让妹妹活得稍微象个人样,是有点指望。

林秀在旁安静听着,捧着陶碗,小口抿着热水,眼睛盯着跳动的火苗,不知在想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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