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渐浓。
一辆低调的黑色保姆车,平稳地导入京城的车流。
车内,气氛透着一丝诡异的喜感。
江寻戴着那顶五彩斑烂的爆炸头假发,架着一副能遮住半张脸的蛤蟆镜,整个人生无可恋地瘫在后座。
他感觉自己象一株即将被拿去做不明实验的巨型彩色蘑菇。
他身边的杨宓,坐姿笔挺,手里拿着平板计算机,正用一种宣读法律条文的严肃口吻,一字一句地念着。
“《关于江寻同志首次外出放风的管理条例》,试行版。”
“第一条:在外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摘下伪装道具,包括但不限于假发、墨镜。”
“第二条:活动范围必须时刻保持在监管人,也就是我,三米范围之内。”
“第三条:禁止与除我之外的任何陌生人,进行超过一分钟的、非必要交谈。”
“第四条……”
“我抗议!”
江寻有气无力地举起一只手。
“杨典狱长,你这是霸王条款,严重侵犯了我作为囚犯的基本人权。”
杨宓挑了挑眉,镜片下的美眸里闪过一丝笑意。
“抗议无效。”
她的声音清冷又带着一丝得意。
“你有权保留意见,但我有权无视你的意见。”
江寻懒洋洋地往她身边凑了凑,压低声音,用气音说:“那我要在条例里增加一条补充条款。”
“说。”
“条例第三条补充:若囚犯因饥饿导致情绪不稳定、无法正常行动时,典狱长有义务、且必须对其进行无条件投喂。”
看着他一本正经地为自己的嘴馋争取合法权益,杨宓终于没绷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俏脸微红。
她清了清嗓子,关掉平板,算是默认了这条不平等条约。
车子七拐八绕,最终停在了一个远离市中心、却人声鼎沸的东四夜市。
车门一开,那股混杂着孜然、油烟和人间烟火的浓烈气息,便扑面而来。
江寻瞬间象一条被扔回大海的咸鱼,整个灵魂都舒展开了。
而杨宓,这位平日里出入皆是米其林、喝的是八二年拉菲的女王,本能地微微蹙起了好看的眉头。
她对这嘈杂拥挤的环境,有些许生理性的不适。
江寻立刻察觉到了。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极其自然地牵起了她的手,将她柔软冰凉的小手整个包裹在自己的掌心。
然后,他微微侧过身,用自己的身体,将她护在相对空旷的内侧,为她隔开了摩肩接踵的人潮。
这个动作,像呼吸一样自然。
杨宓心头猛地一暖,那丝不适瞬间烟消云散。
她任由他牵着,象一个初次体验凡尘烟火的小女孩,眼神里满是新奇。
两人一路走,一路吃。
杨宓的女王气场,早被这热闹的烟火气消磨得一干二净。
当经过一个套圈摊位时,她的目光,在一个角落里摆放的、一只憨态可掬的毛绒兔子玩偶上,多停留了半秒。
这个微小的细节,被江寻精准捕捉。
他停下脚步,指着那只兔子,用一种极其自信的语气对杨宓说:“站这儿别动,你老公去给你把那个战利品拿回来。”
说完,他豪气干云地走到摊位前。
“老板,来二十块钱的圈!”
江寻拿起一个塑料圈,在手里掂了掂,感觉这玩意儿轻飘飘的,没什么技术含量。
他对着那只兔子,随意地一扬手。
塑料圈在空中划过一道诡异的弧线,“啪”的一声,落在了离兔子十万八千里的地方,还弹起来精准地砸到了老板的脑门。
杨宓:“……”
江寻的表情僵住了。
他不信邪,又扔出一个。
这次更离谱,直接飞到了隔壁的射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