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贾率领的镇北军,就像一群经验丰富的老猎人,不紧不慢地,跟在他们身后。
他们并不急于全歼对手,而是像赶羊一样,将这些溃逃的蛮人,驱赶向特定的方向。
在那些方向上,早就已经有北境的骑兵,布下了口袋。
每当有一批蛮人,惊慌失措地跑进这些口袋时,迎接他们的,就是从四面八方,倾泻而来的箭雨。
在付出惨重的伤亡后,侥幸活下来的人,也失去了所有的抵抗意志,只能跪在地上,哭喊著,举手投降。
而张启年和他麾下的新兵们,则打得更加简单粗暴。
他们没有老兵那么多战术。
他们的想法,只有一个——追上去,砍倒他!
这些刚刚经历过血战洗礼的新兵,已经彻底褪去了之前的青涩和恐惧。
他们的眼中,闪烁著嗜血的光芒。
他们三五成群,追着那些掉队的,或者受伤的敌人。一旦追上,就是一阵乱刀砍下,直到对方变成一滩肉泥。
他们用这种最原始,最野蛮的方式,来发泄心中的兴奋和压抑。
来享受,作为胜利者的快感。
张启年没有阻止他们。
他知道,这是一支新军,成长为百战精兵的,必经之路。
只有亲手砍下敌人的头颅,用敌人的鲜血,来洗涤自己的战刀,他们才能真正明白,战争的残酷,和胜利的意义。
他骑在马上,看着自己的士兵,如同虎入羊群一般,追杀着那些溃兵,心中,百感交集。
就在几个时辰前,他们还是一群被荒人骑兵,压着打得抬不起头来的“孬种”。
现在,他们却成了主宰这片战场的神。
这一切的改变,都源于一个人。
那个以一己之力,扭转了整个战局的男人。
他不由自主地,向着朔北城的方向,望去。
他知道,王爷,就在那里。
此刻,朔北城的城门,已经大开。
无数的民夫,在各级官吏的组织下,涌出城外,开始打扫战场。
这是一个浩大而又繁琐的工程。
他们要将敌人的尸体,和自己人的尸体,分离开来。
要将那些还能使用的兵器、铠甲,收集起来。
要将那些跪地投降的俘虏,捆绑起来,押送回城。
整个战场,人声鼎沸,一片忙碌。
但所有人的脸上,都洋溢着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和自豪。
他们挺过来了。
他们的家园,保住了。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他们有一个战无不胜的王爷。
萧惊尘,没有参与这场追杀。
他只是静静地,站在那片已经化为废墟的狼族王帐前,看着眼前的一切。
林惊风和剩下的玄甲重骑,浑身浴血地,守护在他的周围。
他们是此战,最大的功臣。
但他们的脸上,却看不到任何喜悦。
只有一种深入骨髓的疲惫,和失去袍泽的悲伤。
一万玄甲重骑,跟着王爷,冲进了敌阵。
现在,还能站在这里的,不足五千。
超过一半的弟兄,永远地,留在了这片草原上。
这是一场辉煌的胜利。
但也是一场,惨烈的胜利。
“王爷。”
苍贾和张启年,策马来到了萧惊尘的面前。
他们翻身下马,单膝跪地。
“末将,幸不辱命!”
他们的声音,充满了激动和崇敬。
萧惊尘点了点头,扶起了他们。
“伤亡如何?”他问道。
“回王爷。”苍贾沉声说道,“我西线镇北军,伤亡超过三万。其中,新兵伤亡,占了绝大部分。”
张启年的脸色,则更加难看。
“王爷,我东线我东线三十万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