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封精神极为亢奋。
斩敌,如砍瓜切菜,无往不利。
目之所及,皆土鸡瓦狗,无一合之敌。
公允来说,曹军将士的反击,不可谓不勇猛。
好几次,刘封都能清淅感受到,敌军兵刃刺在身上那股力度。
戟刃、矛尖划过铠甲表层,金属撞击后,发出一道道刺耳的摩擦声。
可是身上这套精良铠甲乃是义父所赠,让他得以安然无恙。
有几位曹军军侯、卒长,拼死杀到刘封面前,却目定口呆发现根本刺不动。
刘封毫不留情挥动手中神兵,将敌人连兵器一起当场斩为两截。
鲜血迸溅沾染战袍,地上更是血流成河。
刺鼻的血腥味,让刘封越发的兴奋,他喜欢这样的战争。
杀溃当面的曹军后,刘封回顾身旁,众将士已掌控住营栅大部。
随后他环顾众军士,大声下令:“众将士随我向前杀穿曹营。”
“有孟达、征北将军、西城太守紧随我军之后,我们不用管营栅。”
刘封虽不是一流猛将,也多少有勇武之名,摩下将士皆汉军精锐。
加之刘备对这位义子心怀愧疚之情。
在赞县驻军时,毫不吝惜的加强刘封所部的武装。
这让刘封麾下的兵马士气很高,毫不尤豫跟随他向前杀敌。
在刘封的率领下,汉军接连杀穿三道营栅,忽然身边亲兵大声提醒道:“将军,曹军正在营中校场汇聚成大股,重整军阵,还当提防他们反扑!”
刘封眉头微皱,抬头看去远处,根据旗号认出那名曹将:“咦?好象是曹将贾信,父亲曾对我说过此人!”
“武艺不凡,颇有谋略,却为人低调,很受曹操信重!”
十七年前,投刘表屯兵新野的第二年。
刘备收下刘封为义子,平日带在身边悉心教导。
为教导刘封,刘备经常品评曹军众将,刘封也听过贾信名号。
虽是史书上一笔带过的名字。
终究被刘备认可有真本领的一名曹军将领。
曹操击败袁绍之后,先让贾信屯兵黎阳,后来又长期留守河北心腹之地。
连留守邺城的曹丕,也经常会征询贾信的意见,才做最后的决定。
夏侯敦奉命率军押送粮草南下时,调贾信随征南阳,又被曹操带到新野参战。
曹操因贾信擅长防守,便让他与徐晃、朱灵、殷署等将在前军大营立寨。
此刻贾信神色凝重,不断凭借威望将一股股溃兵聚集到身旁。
他以最快的速度将溃兵重新编成军阵,让这些曹军恢复战斗力。
仅凭这一点就足以看出贾信能力之强。
没有莫大威望,是无法让溃败的士卒如此信服的。
“将士们,蜀寇猖獗,以妖术攻破我军大营。”
“而今还请将士们随我反击,势要将蜀寇驱逐出去。”
眼看贾信率领由亲卫、精卒、溃兵组成的两千多人军阵反杀过来。
刘封也不由得面色一变。
跟贾信率领的军阵厮杀,哪怕胜了也是惨胜。
他赶紧转身,对跟在自己身后的一队白耗兵拱手:“贾信乃曹军大将,武艺、兵法不凡,还请诸位出手相助。”
“大公子尽管放心,管他什么曹军大将,在火龙啖下都得死!”
为首的白耗兵队长躬敬回礼,随后对着二十多名白联兵一挥手。
于是他们各自从背上取下一支火箭筒,用一个折叠架子架起来。
没错,火龙啖就是蜀汉将士对火箭筒的正式称呼。
毕竟在他们看来,火箭筒这名称真是土的掉渣,太没文化了。
眼看贾信率领曹军军阵冲到五十步外,白耗兵们一起点燃火药引信。
“嗖嗖——嗖嗖嗖一1
三十支火箭筒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