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怕被打死。”
芬格尔耸耸肩,“就咱俩,怎么样?”
诺顿沉默了片刻,似乎在权衡利弊,最终矜持地点了点头:“准了。”
……
东厢房里,诺诺也没有睡。
她盘腿坐在床上,手里把玩着路明非高祖母送给她的翡翠镯子。
那其实算不上什么稀世奇珍,水头并不通透,翠色里甚至还夹杂着些许棉絮般的杂质。
远不及她在陈家见过的那些老坑玻璃种,更比不上凯撒送她的那些光彩夺目的钻石。
但它被打磨得极圆润,表面泛着一层岁月摩挲后的温润柔光,握在手里暖烘烘的,沉甸甸地压在掌心。
白天路明非看着路山彦妻子隆起的腹部时,那种眼神……诺诺很难形容。
“这家伙不会已经想到未来和自己合伙生孩子的画面了吧。”
诺诺轻声咕哝了一句,脸颊微微发烫。
她想起路明非高祖母说的话,“这镯子是给自家人的”。
自家人。
这个词对她来说太陌生了。
在陈家,她没有感受过家的温暖。
如果……只是说如果,未来真的像那个傻子期待的那样,一起合伙生个孩子。
两个人在一个名为家的房子里过着柴米油盐的小日子……
“想什么呢陈墨瞳!”她猛地把翡翠镯子塞进枕头底下,把自己埋进被子里。
心跳声在寂静的夜里大得吓人,像是有一只小鹿在胸腔里乱撞,撞得她头晕目眩。
……
次日清晨,阳光稀薄得像是兑了水的金漆,懒洋洋地洒在四合院的青砖地上。
路明非打着哈欠推开门,一眼就看见了石榴树下的那两道身影。
高祖母坐在小马扎上,手里拿着针线,正在纳一只虎头鞋的鞋底。
她神情专注,银针在发间蹭了蹭,熟练地穿过厚实的布层。
而在她旁边,那个平时威风凛凛、开着法拉利满世界飙车的红发巫女。
此刻正坐在一张小板凳上,手里捏着一根针,眉头紧锁,她正在试图帮高祖母穿针。
那根细细的红线在她手里变得极其不听话,一会儿向左,一会儿向右,就是不肯钻进那个小小的针眼里。
诺诺抿着嘴,鼻尖上甚至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哎哟,姑娘,慢着点,别扎着手。”高祖母笑呵呵地看着她,眼里满是慈爱。
“没……没事,我能行。”诺诺咬着牙,一脸的不服输。
阳光透过稀疏的枝叶筛下来,斑驳地落在诺诺酒红色的长发和高祖母朴素的旧袄上。
两个不同时代的女人,在这一刻竟然显得无比和谐。
路明非倚在门框上看着。
“噗。”
一声极轻的笑声打破了宁静。
诺诺猛地回头,看见路明非正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顿时恼羞成怒,手里的针差点飞出去当暗器:“笑什么笑!没见过穿针啊!”
“没。”路明非举起双手投降,笑意却在眼底荡漾开来,“就是觉得师姐你这样……挺贤惠的。”
“滚!”
……
早饭是诺顿自告奋勇去胡同口买的。
除了油条焦圈,还有一种诡异的灰绿色液体。
“这是啥?”芬格尔盯着面前那碗在那冒泡的液体,面露犹疑。
“这可是北京城的尊严。”
诺顿端起碗,那副架势像是在品尝82年的拉菲。
“没喝过豆汁儿,就不算到过北京。
这东西发酵产生的独特风味,富含蛋白质和维生素,是人类文明发酵史上的瑰宝。”
说完,他面不改色地喝了一大口,还咂了咂嘴,露出一副享受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