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干爹呢!
其实余令想错了,如今的太监待遇还真的就能享福,只要通过,就饿不死。
若是混到司礼监,那简直就是人上人。
可余令不觉得自己能行。
后世公司人均工资过两万,自己才七千。
缺的那一万三被谁平均了?
“不要!”
余令回答的很干脆。
心里本来就对这两贼偷充满了杀意的谭顺,在听闻这两字干脆的拒绝后不由笑了起来。
重新打量起了余令。
干净,秀气,是他对余令的第一感觉。
第二感觉是不像个乞丐。
余令的确干净,夏日五日一洗澡。
就算在冬日,每日出门前必须把脸,脖子,耳根子后面洗干净。
衣服虽然破,但也要收拾的平整,让人看着舒服。
不是余令有洁癖,而是打扮的干净好搞钱。
别人就不会怀疑这么干净的小子是个小偷。
孙公公见余令想都没想就拒绝,笑了笑,转身回去。
他这样的人算是大人物。
大人物是不会在蝼蚁面前露出喜怒哀乐的。
“谭百户,按照我朝律法该如何处置?”
谭顺望着余令,看了看醒了过来的小老虎,淡淡道:
“按照我朝律法行窃者当以正刑,如鞭刑、流放、去服军役、干劳役!”
“情节严重者呢 ,如偷锦衣卫腰牌?”
“依律当斩!”
余令闻言一愣,这死太监,站起身,抬起头无惧的望着两人。
作为在北京城生活了三年的乞儿贼偷,余令知道自己的命不值钱。
“你不怕?”
“人死鸟朝天,怕个卵子,刀快些,别磨叽,我活够了!”
余令是真不怕死,这三年几乎是天天挨打,好几次都是半死不活的。
余令是真的过够了这种日子。
真要死,说不得是一种解脱。
就算不死,哪一日失了手,被抓到了衙门里,说不定也是死。
都说大明好,余令觉得这是狗屁。
里甲制度,路引制度,没有路引,你出城后跑都跑不了。
像余令这样没有户籍的本身就是一项重罪。
一个外乡人,拿不出证明自己的身份的东西,当地官府有大把的案子可以随意安在你的头上。
随便挑一个无头案,你就是主犯。
大记忆恢复术,说你是什么,你就是什么。
一个没有户籍的外地人,无疑是一块“肥肉”,各方都想从中捞取好处。
最好的待遇就是成为免费的苦力,挖矿、做挑夫等大把的苦力等着你!
像余令这样的半大小子就更好了,没有户籍,转手一卖,一笔钱就到手了。
山沟沟里,有的是人愿意买。
养个几年,家里就多了一个可以耕地的牲口。
没有户籍,能活三年这三年全靠和小老虎相依为命。
没有小老虎,余令早都被狗爷卖到烟花胡同成了一个小茶壶。
现在,这死太监要杀自己,余令反而觉得解脱,万一这三年就是一场梦呢。
这三年,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护城河。
谭顺觉得这小子梗着脖子的模样有趣极了。
明知道孙公公是太监,还偏偏说人死鸟朝天,怕个卵子,话里有话啊!
“好小子,那我就斩了你!”
绣春刀出手,寒光一闪而过。
余令闭上眼,忽觉得脖子一凉,余令睁开了眼。
锐利的刀锋停留在脖颈上。
“呦,倒真是一个有卵子的。”
谭顺对眼前这小子的表现满意极了,他看的出来这真是一个不怕死的。
一个大人不怕死那是对生活无望。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