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婶子给隆老爷子送过一框子白萝卜,她记得她。
张婶子虽然不放心她自己回去,但是她又想着在村里能有啥事,也放心不下那边,“行,那满满路上小心一点,婶子先回去忙。”
“好,谢谢您。”
“好,快回去吧。”张婶子看着姜时走了一段路,才转身跑了回去,回去帮着操持。
姜时往回走,没回家,而是走回到了吴小山掉下来的那个地方,重新将现场仔仔细细看了一遍,脚印非常杂乱,但有一个的脚印很特别。
巧山村大多都是布鞋,这大热天的更是草鞋偏多,有的甚至没穿鞋,急匆匆就从水塘旁边跑过来的几个大脚丫子印。
还有几个比较特别,鞋底落下的齿痕更宽。
姜时围着那摊血迹周围,一步一蹲,看得仔细,这双鞋子的比其他的鞋子贵,吃土比别的鞋子更深,就算穿着的人不胖,也有明显区别。
这个痕迹她只在几个人脚下看到过。
里长、村长、赵屠夫、张秀才和张二牛。
“张二牛”
姜时抬头往上望,绕路爬上了高崖,没想到见到了一个蹲在地上的布衣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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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看到她也是明显一愣,对上她的眼睛,赵伦一下气弱,莫名心虚。
姜时看他心虚,不由皱眉。
赵伦:唉!不对,我才是大人。
“咳,满满怎么来了。”
“不是,满满这里危险,过来点,别沿着边边走。”赵伦不敢走过去,也不敢太凶,爬吓着孩子。
姜时没管,继续沿着崖边走,不远的距离处就是当时小山跌下高崖的地方。
这条路平日里很少有人会少来,但这上面有颗早该罢脚的果树,所以,这上面时不时会有人上来,小山也是来这里摘果子的。
但崖边缘处只有小山一个人的脚印,脚印并没有顺着崖边分布,周围都是树枝扫动过的痕迹。
越遮掩,越明显,不遮掩那就是明摆着的事实,不是什么精明的手法。
一个聪明又狠心的马大哈。
姜时顺着小山的脚印走,有些脚印被树枝刷掉了,顺着脚印走,蹲下,探头往下看,给身后的赵伦吓一机灵。
又不敢出声,憋得自己一脑门汗。
姜时看着崖边的痕迹,脸上没什么表情,闭了闭眼,于是起身朝向她悄咪咪靠近的赵伦走去。
“满满,过来赵叔叔这里。”
姜时躲开他的手,认真地问他:“赵叔叔,你先上来的,发现了什么吗?”
赵伦吸了口气,这小孩
“没,没发现什么,我就是上来摘俩果子。”
果子呢?
姜时看着他,“我要回去吃饭了,赵叔叔你也早点回吧!”
姜时没拒绝,这人脸上的表情很扭曲,一看就很纠结,或许他想和自己交流一点信息。
然后,她想多了,这人就是单纯的想送自己回家,顺便套她的话。
“谢谢赵叔叔,要来我家吃饭吗?”
赵伦听见这软糯的声音,心都化了,唾弃自己刚才的试探,这根本就是乖娃娃啊!
“不了,叔叔还有事就先回去了,老爷子晚好,小子回了。”赵伦摆手,一抬眼就看见听见声儿走出门的老爷子。
“赵小子,进来吃晚饭再回。”
“不了,我去吴叔那边看看,就不吃了。”说完就怕,生怕被留下吃饭似的,连隆老爷子说的话也没听见。
“吃过饭,我和你一起回去。”
这话等于白说,人已经跑远了。
“满满,快来吃饭。”
“好。”
吃饭期间,隆老子频频转头看向姜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