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慎晌午动身,半日后便独自赶了回来,眉目间带着些许困惑。
“陛下……崔娘子并不在寺中。”
元霁抬起眼看他:“人呢?”
秦慎斟酌了一下,低声答道:“属下赶到莲溪寺时,恰见崔娘子被一位郎君扶上车驾。那车奔着洛阳一座酒楼去了,二人眼下仍在雅间。”
元霁执笔的手顿了顿,笔尖一滴凝结的墨落在折子上,缓缓晕开。
“郎君?酒楼?”他脸上没什么表情:“她不是落发出家了吗?”
秦慎硬着头皮,只得如实禀报道:“崔娘子不曾落发,穿着一身胭脂粉的裙子,与那郎君举止颇为亲近,并不似受戒皈依之人。”
更何况,那小车静静停在侧门,如同有意不招人注目一般。也正因如此,秦慎当时并未立即现身。
元霁久久不语,手指扣住龙椅扶手上的龙纹,关节渐渐泛出青白色。
好一会儿了,他忽地发出一声冷笑,语气低得又像是在自言自语:“好啊……朕竟不知,她还有这等兴致,喜欢与男人饮酒作乐。”
她怎么敢。
何况昔日那些轻言蜜语,百般温柔的诱哄,他总以为崔令莺绝不会轻易忘却。可事到如今,她在洛阳怎就有了相熟的男子,怎就悄无声息搭上了旁人,甚至光天化日之下,孤男寡女、同车共饮。
元霁只觉荒谬万分,像是某种可笑的愚弄,仿佛自己被彻底无视了一般,令他面色骤然阴冷下来。
秦慎垂首没敢接话,他却一言不发,霍然起身快步朝外走:“备车。”
“陛下要去何处?”
元霁步子一顿,抬手用力按了按额角,半晌,才语气讥诮地挤出两个字。
“捉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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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莺长在吴地,江南一带的小庙星罗棋布,即便终年潮湿,烟雨蒙蒙,香火仍十分鼎盛。
相较于灵山鎏金溢彩的庙宇,莲溪寺更贴近她记忆中的模样,选址颇为随意,也谈不上什么风水宝地。
庙中女尼多为苦命人,平日里彼此帮衬过活,乍一见能念经识字的令莺,看她的眼神都带着几分敬畏的欢喜。
这儿的住持,原是洛阳一位士族夫人身边的侍女。如今受人所托暂且收留令莺,自然不会让她做什么粗活。
可令莺分毫闲不住,头一日,她便跟着挑水,捡芦花鸡的蛋,甚至跑去菜地跟着其他女尼劳作。
她个子高挑,力气也比这些自幼穷困的女子大,又怎好意思白吃白住。
况且父亲死后,令莺夜里常睡不安稳,过去极少做梦的她,如今竟频频被梦魇所缠绕。
白日里拼命干活,多出些汗,胸口那股闷气也似消散了,夜里再一挨枕头,便能一觉睡到大天光。
最高兴的莫过于团团。从前在崔府处处受人看管,如今到了此处,令莺也不忍关着猫,团团欢脱得简直像只细犬,令莺在菜地里大喊一声,它便一阵风似的奔来,四条腿快得前后快错位。
这几日,崔府也派人来了好些回,令莺借守孝之名,一概避而不见。后来崔琢设法为她弄来了度牒,那些人寻不到由头,只得悻悻而归。
然而这般住着终非长久之计,待崔家那边消停些,崔琢便打算先送令莺南归,以免夜长梦多。
令莺心中舍不下阿兄,连梦里都盼着阿兄随她一道回去。
如今的她,竟比初来洛阳时更怕落单,更怕孤身一人。
只是崔府局势未明,犹豫了几日,令莺仍是乖乖收拾好行装,后日便要启程返回吴郡。
她在洛阳待了一年多,却处处受限,未曾好好逛过这座城。眼下临别在即,又恰逢牡丹盛放,崔琢问她可想上街走走,令莺认真地点了头。
她也想看看洛阳的繁花,是否真如话本中说的那般好。也当是作个别,毕竟此一去,往后大抵不会再回来了。
用过晚膳,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