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又学到了(2 / 3)

骑士老爷,还有他英俊的侄子倒酒,要南方最好最贵的酒,送到后院来,”

马商山姆在马市拥有一座院子,前院是会客区,后院是一个大马圈。

这是寒脊城比较成功的马商标配,更大的马商在城外还有马场。

喊话吩咐完伙计后,继续引着骑士与其侄子向后院走。

后院分了十几个小马圈,里面都有着三两匹马。

“这些都是上好的战马新驹,”

马商山姆一路走,一路指着马圈内的马介绍,“它们都在一岁到一岁半左右,您也知道,这样的新驹已经容易饲养,又能与新主人很快建立情感。”

“那正好,”

多恩骑士也说着客套话,开拓新领时少不了买马,除却战马外,还要买挽马等。

与一个相处多年,且靠谱的商人保持良好合作,是十分必要的:“那有劳你多给我侄子介绍介绍。”

“放心吧,”

马商山姆点着头,望向罗林。

他明白,这才是今天的主角,随之笑盈盈的指着旁边的马匹做着介绍:“这匹是阿伯马,速度快,耐力强,聪明又温顺;这是安达卢西亚马,看它身形结构就知道,持久力强;还有这匹,您肯定知道这是弗里斯马,肌肉发达,步态平稳…”

罗林听着介绍,也在心里记录着,恨不得现在有个小本本来书写。

扫过马商介绍过的马后,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都想要。

但现实是,现在只能买一匹。

这时,目光不由的落在一匹头部呈直线,前额宽阔,通体黝黑的马匹身上。主要是它也正在用那双大而明亮的眼睛盯着自己。

那眼睛黑的深邃,如厚重的水墨。

“嘿呦,您可真有眼光,”

马商山姆察言观色的本事,那都是经年累月练出来的,当即抓住了这一瞬间。

指着这匹马介绍:“这是佩尔什马,蹄大又坚硬,您叔叔多恩老爷的佩尔什战马,也是在我这买的,耐力好,冲击力强。这匹马冲过去,只需一撞,就能将野蛮人撞的粉身碎骨。当然,它可并不莽撞,聪明又温顺是它的优良性子,若是你能骑着它,嘿,那些大户人家的小姐,不知道得被您迷的多疯狂。”

面对如此话语,罗林始终保持着微笑。

不得不佩服,这位浓密胡子下的嘴是既能叭叭,又是齁甜。

该着他能发财。

“嗯,”

多恩骑士望着那匹马,也点了点头,“看上去不错,有我那匹‘磐石’当年的影子。罗林,你喜欢它么?”

“我相信您的眼光。”

罗林点着头,自己不懂马。

多恩骑士说不错,那肯定是不错的,自己没必要多说什么。

毕竟在相马这件事上,自己是外行。

听人劝,吃饱饭。

“那好,”

多恩骑士敲定,转而看向马商,“先让我侄子骑一圈,试试看。”

“当然没问题,”

马商山姆知道,今天这生意肯定成了。

与封号骑士打交道就是好,买卖做的干脆,立刻看向端来酒水的伙计斥责:“你这蠢货可真是够慢的,现在立刻马上,拿一副崭新且上等的马鞍来,快点!吃那么多饭,干活这么慢,早晚我把你丢回乡下去。”

伙计挨骂很慌张,原本端来的酒水,又被他端着去拿马鞍了。

这将马商气愤的跺脚,又是狠狠斥责了两句。

等伙计拿来马鞍安装时,多恩骑士绕着马转了一圈,马商是会来事的人,主动掰开马嘴,抬起马蹄与颈部毛发给骑士看。

等马鞍安装好,罗林抓住马鞍翻身而上。

与马商说的无异,这匹马很温顺,骑着转了几圈后越发觉得,这匹马很适合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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