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浓稠如墨,在第十二区东北角的一片林间空地上,篝火啪作响。
八名冒险者围坐在火堆旁,火光在他们脸上跳跃,映出或疲惫或放松的神情。
这里是34小队和35小队的联合营地。
两支队伍都是经典的四人冒险者配置,队长分别是矮人战士格伦和人类圣武士阿尔弗雷德。
“所以说,那个黑袍法师就这么走了?”34小队的年轻成员汤姆一边啃着硬面包一边问,“留我们两队在这儿,他自己一个人往西边去了?”。
他留着一把精心打理的红棕色胡子,胡须末端用铜环束着。
此刻他正用一把小刀削着烟斗里的烟丝,头也不抬地说:“西尔维斯队长有他自己的打算。再说了,今天一整天风平浪静,不挺好的?”
“风平浪静是好,”35小队的圣武士队长阿尔弗雷德接话,声音温和而稳重,“但灰色森林的平静往往预示着更大的风暴。”
阿尔弗雷德大约三十岁,面容端正,浅褐色的头发剪得很短。
他穿着半旧的全身链甲,胸口的圣徽是正义之神的平衡天平一这位神只要求信徒秉持公正、维护秩序,与恶魔这类混乱邪恶的存在天然对立。
“至少今晚可以好好休息。”矮人格伦将烟斗塞进嘴里,用一根燃烧的树枝点燃,深深吸了一口,然后满足地吐出烟圈,“我活了八十岁,知道什么时候该紧张,什么时候该放松。”
“八、八十岁?”汤姆瞪大眼睛,手里的面包差点掉地上。
他盯着矮人队长那张看起来最多象人类四十岁的脸——红润的面色,明亮的蓝眼睛,除了胡子长些,完全看不出老态。
“矮人是长寿种,小子。”格伦咧嘴一笑,露出被烟熏得微黄的牙齿,“我们一般能活三百年以上。八十岁?嘿嘿,按矮人的标准,我正当年呢!”
阿尔弗雷德也笑了:“五十年前魔潮爆发时,格伦队长才三十岁—用他自己的话说,还是个孩子”。”
“三十岁的孩子?”汤姆旁边的女游荡者噗嗤笑出声,“那我现在十九岁,岂不是婴儿?”
“对于矮人来说,差不多。”格伦不以为意地耸耸肩,目光变得悠远,“五十年前那次魔潮我确实还年轻。
那时候我刚离开故乡,跟着叔叔来夏日镇做铁器生意。结果魔潮爆发,商路断绝,我们被困在镇里三个月。”
他吸了口烟斗,缓缓吐出:“那三个月,我见识了什么是真正的地狱。恶魔像潮水一样从森林里涌出来,镇墙上每天都有战斗。守卫队死了一批又一批,后来连平民都拿起了武器
”
火堆旁的年轻人们安静下来,连咀嚼食物的声音都停了。
“我叔叔是个老冒险者,年轻时达到过2级职业者的水准。”格伦继续说,“他教我用战锤,教我怎么在混战中保命。
那三个月,我从一个只知道打铁的矮人小子,变成了能在战场上挥锤杀敌的战士。”
“所以您就是在那个时候”汤姆小心翼翼地问。
“不。”格伦摇头,“魔潮结束后,我又花了二十年时间磨练自己,才终于在五十岁时触摸到职业者的门坎。
五十二岁,我成功晋升1级锤勇者。在矮人里,这算是相当年轻的了。”
女游荡者好奇地探身:“格伦队长,您刚才说触摸到职业者的门坎”
我能问问,到底怎样才能成为职业者吗?”
火堆旁所有年轻冒险者的目光都聚焦过来。
这个问题,是所有初出茅庐的冒险者最关心的。
格伦将烟斗从嘴里取下,用粗短的手指敲了敲烟灰。
“当然可以,为什么不呢?”他哈哈大笑,笑声浑厚而洪亮,“我很欣赏有上进心的年轻人。活力、努力和上进心,对冒险者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品质。”
他的表情变得认真:“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