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兰登、娜拉……很多人。你该看看新闻。”
康拉德打开新闻,只见米国全网头条挂着。
【布兰登议员公开宣布!利顿!他已经掌握了康拉德的犯罪证据!他正在系统性的摧毁米国!!
米国的制度允许议员弹劾总统,只要有充足的证据,能证明总统犯罪、叛国,当然政策主张,并不算犯罪。如果想弹劾一位总统,需要陈列弹劾条款,经过调查后确定条款有效,超过一半的议员同意,才会形成真正的弹劾法案。
当法案移交给法院,经过司法参议院超过2\/3的人同意,判定有罪!利顿不但会被剥夺总统的职位,还会判定有罪入狱!
不过米国历史上,很少有人弹劾总统,也几乎没有成功过。
“该死的,你们以为能赶我下台!这不可能!!”
接下来一周,另一个党派的人也毫不客气,展现了闪电般的速度。
【妨碍司法公正滥用行政特权,拒绝正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