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着他那张满是褶子的老脸就流了下来,在黑乎乎的脸颊上冲出两道白沟。
“这是……给我们的?”有人不敢置信地喊,声音都在劈叉。
“废话!”李锐骂了一句,却没人觉得刺耳,“一人一件,谁敢多拿,剁手!谁敢抢别人的,剁头!”
轰——!
人群炸了。
这一次,不是哗变,不是为了抢钱。
这三千汉子像疯了一样冲向那堆衣物。但奇怪的是,没人拔刀,没人推搡。
他们小心翼翼地捧起那些衣服,就像捧着刚出生的婴儿,生怕弄脏了半点。
穿上新衣的那一刻,那股子奴隶的卑微气,仿佛被这身挺括的军装给硬生生压下去了。
灰绿色的方阵,第一次在北宋的土地上出现。
那不是乞丐军,那是一群被钢铁和羊毛武装起来的狼群。
赵二狗穿着有些宽大的大衣,死死抚摸着那冰冷的铜扣子,只觉得心脏被什么东西填满了。
那不是贪婪,是一种叫做“尊严”的东西。
跟着这位爷,能活。
不仅能活,还能活得像个人样!
“噗通!”
赵二狗带头跪了下去,膝盖重重砸在硬土上。
“谢将军赐衣!!”
“谢将军赐衣!!”
三千人的嘶吼声,把天上的乌云都震散了几分。这一刻,李锐就是他们的天,就是他们的再生父母。
李锐重新爬上装甲车,居高临下地看着这群焕然一新的士兵。
这才是他要的。
钱算什么?有了这支肯为他去死的军队,整个天下的钱库都是他的提款机。
“暖和了吗?”李锐问。
“暖和了!!”回答声震天动地。
“暖和了就别给老子装死。”
李锐抬起手臂,戴着黑皮手套的手指,笔直地指向北方。
那里是阴山的方向,是风雪最盛的地方。
“这里是应州,离咱们的目的地,还差得远。”
“往北三百里,有个地方叫云州。辽人叫它西京。”
“咱们身上的衣服是新的,手里的枪是满的。”
李锐顿了顿,嘴角露出一丝狰狞的笑意。
“听说云州的金人更多,更有钱。”
“休整一日,明天一早,车队出发。”
“我要去云州,找金人再收一笔账。”
“这笔账很大,得用他们的命来填!”
赵二狗猛地从地上跳起来,挥舞着手里那把崭新的工兵铲,眼珠子红得像血,透着一股饿狼般的凶光。
“杀上云州!抢他娘的!”
“杀!杀!杀!”
风更大了,但校场上却热得发烫。
李锐缩回炮塔,轻轻拍了拍身旁的弹药箱。那里头装着五百枚毒气弹,上面画着刺眼的骷髅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