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错话了!我没有讨厌你!你不要生气!我真的没有……江明熙又想叹气了。
…简直像只受惊的兔子。终日活在鹰隼的注视下,连吃草时都要竖起耳朵,时刻准备着逃命。
不过,兔子被逼急了尚且有蹬鹰一搏的勇气,而眼前的岑云舟,却连发脾气都不敢。
这么想来,岑云舟的胆子还没兔子大。
“怎么变成你给我道歉了?"江明熙露出一副啼笑皆非的表情,刻意用轻松的调笑道:“是我有错在先,你讨厌我不是理所应当的吗,你不必因为说了实话而道歉的。”
岑云舟紧绷的身体慢慢恢复松弛,他如临大赦般松了口气,然后忙不迭开口道:“那我们就算扯平了,我们都不生气了,这件事就过去了。”看他这么一副急切地想要息事宁人的样子,江明熙心中对岑世方突然生出了一丝不满。
尽管岑世方是个很不错的合作伙伴,但是一一他是个成功的商人,却不是个好父亲。
江明熙知道,孩子是没法选择父母的。
她自己也是在灾年里,差点被父母易子而食。但是,某种意义上,她应该感谢自己的父母,因为他们足够残忍,所以她自然对所谓的父母亲情不抱任何期待。
她从来不会委屈自己讨好别人。
因为亲生父母尚不爱她,没有血缘关系的陌生人怎么可能会因为她的委曲求全就″爱″她?
这世上,唯一会全心全意爱她、不折手段保护她、完完全全信任尊重她的人,只有自己。
可是这些道理,不是她说出来,岑云舟就能茅塞顿开重获新生的。江明熙看着因为她长久的沉默,重新变得惴惴不安的漂亮小少爷,安抚地笑了笑,声音是罕见的温柔和耐心,“好,我们握手言和,此事翻篇。”她说着,大大方方地朝岑云舟伸出了自己的右手。岑云舟的目光落在眼前的手上。
那手并不好看,甚至有些粗糙,肤色偏黑黄,指节不算纤细,掌心与指腹覆盖着一层明显的薄茧,清晰地诉说着主人曾经历过的劳碌与拼搏。这是一双做事的手。
也是一双自食其力、白手起家打拼起来的手。他犹豫了一下,才慢慢伸出自己的手。
他的手光滑、细嫩、白皙,如同上好的羊脂玉,只在握笔的食指内侧能摸到一点点微薄的茧子。
这是一双写字的手。
同时也是一双娇生惯养养尊处优的手。
岑云舟怔了下。
刹那间,他似乎有些明白,为何同样革新店铺的想法,从江明川口中说出便是高瞻远瞩,而从自己嘴里说出,就成了不切实际的胡闹。就在他愣神之际,那只“做事的手"已主动握了上来,坚定而有力地轻轻一摇。
掌心传来的温热和粗粝触感,让岑云舟的心尖又是莫名一颤。江明熙展眉轻笑,如拨云见日,眼神明亮而温暖,带着一种奇异的感染力:“好了,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
朋友……?
岑云舟飞快抬头,目光里带着一些他自己也没发觉的渴盼,不动声色的揣摩、解读着江明川川脸上每一个细微的表情。他拘谨又胆怯地问,“你要和我,做朋友?”声音小的可怜。
眼圈红红的。
像从洞口小心探出头的兔子,一点风吹草动,就会钻回洞里。“我们年龄相仿,当然要以朋友相交啦。”江明熙笑着补充了一句,“当然,如果你还是很讨厌我的话一一”她故意拖长了声音。
果不其然,岑云舟忙不迭地说:“不讨厌不讨厌,我很乐意和你做朋友!”话说出口,他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脸颊瞬间红透了,懊恼的咬住了嘴唇。
江明熙现在算摸透了他的性子。
让他生气发脾气,他自己倒要惶恐不安不知所措了,宁肯委屈自己,也要平息争端。
她决定趁热打铁,于是语气轻快地说:“既然是朋友了,那以后就别那么生分了。你叫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