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第三十四章
阿丽娜·德维尔夫人是《史密斯杂文》的忠实读者。她随商人丈夫来华夏经营生意,远离熟悉的社交圈,日子又孤独又无聊,而每天阅读《史密斯杂文》报则是她最大的情感慰藉。上午九点,德维尔夫人如往常般坐在床头,仆人向她端来早餐,连同今天的《史密斯杂文》。
德维尔夫人先去看了社交版,确认最近的社交动态。报纸上果然提及了昨夜英国使馆举办的商业宴会。她昨天有点头疼,没能赴宴。今天晚上彭伯顿家的沙龙,她一定不能再错过了。
否则她就要失去自己的社交圈了。
德维尔夫人这才去看头版头条,然后她惊奇地坐直了身体。头版头条,刊登了一个不同寻常的故事。
《史密斯杂文》报的记者是一个出色的作家,他文采出色,甫一开场,就摄住了德维尔夫人的全部心神。
“婚姻是受天主保护、神圣而不容侵犯的,可若你被迫嫁给了蓝胡子,又要怎么办?”
蓝胡子,那是西方人人皆知的童话故事里的坏蛋,他残忍的杀害了自己所有的妻子。
故事里蓝胡子上锁的房间,也是德维尔夫人的童年阴影。在一个东方小城市里,有一个名媛淑女,因为美貌被城中恶霸强娶。这让德维尔夫人几乎立刻代入了这位名媛淑女的身份,为其接下来的命运牵肠挂肚。
这个恶霸就是东方版的蓝胡子--他谋杀了好几任妻子!德维尔夫人是法国人,她从没在现实中听说过这样可怕的罪行,更可怕的是,这样的恶魔竞然还能脱离法律的制裁,继续迫害其他无辜的女子。一一在她的国家,哪怕是皇帝陛下和皇后陛下,都要被送上断头台的。哦,那个可怜的沈小姐,毫无疑问,等她肚子里孩子出生后,她就要被蓝胡子杀死了。
她要如何脱险?
如果在法兰西,她当然可以离婚,法官会为她争取大笔的赡养费。可是这里是保守的华夏,这里的女子从不主动离婚,除非被丈夫休弃。而事情就在此时迎来了转折。
一个侍女,一个在世人眼里卑贱无名、柔弱的小人物,竞然怀揣利刃,在新婚夜杀了“蓝胡子"!
天啊!
很难形容德维尔夫人在这一刻受到的震撼。自古以来,暴力和杀戮都是男人的专属。
因为男人代表着强大、勇武、胜利与征服。而女人,柔弱、无力、感性又温柔的女人,她们擅长纺织,擅长插花,擅长美妆和时尚,她们是金丝雀,是瓷器,是无私的母亲。女人必须得依靠男人才能活,这似乎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在《蓝胡子》的故事里,最终杀害蓝胡子的,是女人的兄弟,于是柔弱可怜的女人再一次被勇敢坚强的男人拯救。
可是,现在,一个女人,一个甚至没有受过教育的女奴,却为了捍卫另一个女人的名誉和尊严,提刀杀了出身高贵的男主人。女人,是可以杀人的。
女人,也能拥有暴力。
女人体格不如男人强壮。
但是当一个女人握住了刀,就拥有了杀死男人的力量。德维尔夫人觉得自己好像被一道闪电劈中了。女仆惊呼,“太太,您在发抖!您怎么了?我去叫医生!”“不,不用叫医生。"德维尔夫人脑子还有些浑浑噩噩的,下意识阻止了女仆,“我只是,只是吓住了。”
她看不到自己脸上的表情,但是从女仆慢慢镇定下来的神色来看,她的本能演技并没有丢失。
“哦,是的。”女仆附和道:“这起凶杀案真是太可怕了。”可怕?
德维尔夫人迟钝地眨了眨眼睛。
似乎.……是可怕的。
死人总是可怕的事。
为了展示自己的柔弱,她此时应该惊恐的晕过去,直到仆人拿来嗅盐将她唤醒。
这种女人的把戏,在上层贵妇圈子里司空见惯。那么,此时徘徊在她胸腔里、热烈又滚烫、让她止不住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