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重瞳珠(2 / 2)

搞不清楚,便先不想了。

飞来的横财自然没有拒绝之理,何况在这世上确有超凡伟力,得道长生或许并非妄想。

将血玉髓收好,陈阳将女尸的其馀骨殖都放入棺内,又想了想,觉得东西多了不好出手,如今孤身一人也用不了许多银钱,便将那包首饰打开,用重瞳珠从众首饰中选出一支邪气最少、做工最好的珠钗发簪,将剩馀的全部丢回棺内,最后对受损棺材略作修复后,重新将其掩埋。

“尸变会殃及家人子孙,我干了些小事,稍稍拿这么一点报酬并不过分,至于还会不会有人来倒斗,那就交由老天决定吧。”

将全部东西收好,背上大桃木匣,怀揣着师父的骨殖,陈阳又踏上旅途。

此地位于洪州府以南二三十里,以他的脚程,日落前便能赶到。

走出去不过几里,他便听得周围传来一阵呜呜声,草木之间窸窣不停。

原来陈阳并非孤身一人,他后方便有不少野狗尾随。

这些畜牲体型细长,有着一身凌乱杂毛,狗眼红得发亮,不时有恶臭口水从嘴边流下,显然饥饿已久。

它们靠袭击落单路人,或从地里刨尸为食,某种意义上也算是陈阳同行。

历代先人留下的倒斗笔记早写明了,吃惯了人肉的畜牲,眼珠子都会变成红色,远比一般野兽更加凶残,再也忘记不了人肉的滋味,只要有机会,必然暴起伤人。

陈阳离开的乱葬岗,便是这些野狗时常徘徊进食的地方,一些尚未完全腐朽的尸体,早被刨出吃掉。

没有棺材保护,想保留完整尸身也是痴心妄想。

野狗群跟着陈阳,并不敢有所动作,不仅是因为畏惧陈阳手中的那根拆去钢叶的旋风铲,更因为他身上的杀气。

畜牲的灵智比人浅薄得多,但本能也更敏锐,它们能察觉到陈阳是个危险人物,又无法克制对血肉的渴望,所以明知道不会有什么结果,却又不甘就此放弃,一直追在陈阳身后。

直到洪州府数丈高的城墙已出现在远处,都还不愿离去。

太阳还未落下,把守城门的士卒却已哈欠连天,准备将城门关闭。

不能进城,陈阳今晚就要在城墙下过夜,倒也不是畏惧后头的几条疯狗,只是嫌弃麻烦。

想到这,他立即加快脚步,朝着城门处赶去。

“军爷稍待!”

正准备将厚重门闩抬起的数名士卒停下脚步,打量着风尘仆仆的陈阳,眼神在熟铜棍上一扫而过,露出警剔神色。

“想入城?”

陈阳笑吟吟地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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