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亩地变成七亩了!小民找他理论,他反咬一口说地本来就是他的……”
“胡说!”被告席上的李四跳起来,“那地本来就是俺爷爷那辈开荒开的!界碑年久失修,俺只是重新立正了而已!”
“肃静!”陈文瑞敲槌,“被告,未经允许不得发言。现在请原告出示证据。”
张三颤巍巍掏出一卷发黄的纸:“这是万历四十八年官府发的田契,上面画着地形图,标明了界碑位置。”
法警接过田契,展示给众人看。旁听席前排的几个老农眯着眼辨认:“嗯,是官印……这画得还挺细。”
“被告有何证据?”陈文瑞转向李四。
李四也掏出一张纸:“这是俺爹临终前写的分家书,说西村界碑东侧十亩地归俺。”
陈文瑞看了看:“这份家书是你父亲手书,未经官府备案,不能作为土地所有权证明。你可有其他证据?比如历年纳税凭证?”
“纳、纳税凭证?”李四愣住了,“俺都是里正统一收的,没给凭证啊……”
这时,法官席左侧一位年轻法官开口了——这是新选拔的法官赵明,才二十八岁,因精通律法被破格提拔:“根据《河套约法·物权篇》第三十二条,土地所有权以官府颁发的田契为准;若无田契,则以连续十五年实际占有且纳税记录为证。被告,你能否提供这十五年的纳税记录?”
李四额头冒汗:“大、大人,往年纳税都是里正记个总账,哪有什么记录……”
旁听席开始窃窃私语。有明白人小声说:“这下李四悬了,空口无凭啊。”
但陈文瑞很谨慎:“传证人。”
第一个证人是原东村里正,已经七十多了,拄着拐杖上来:“老朽可以作证,张三那十亩地,自万历年间就是他家的。李四家原本只有西村界碑西侧的地。”
“你胡说!”李四急眼了,“你收过张三好处!”
“放肆!”陈文瑞重重敲槌,“再扰乱法庭,以藐视法庭罪论处!”
李四蔫了。
第二个证人是西村一位老木匠:“俺记得清楚,去年十月,李四找俺做新界碑,还特意说要做得跟旧的一模一样。俺当时就觉得奇怪……”
“你、你血口喷人!”李四又要跳起来,被法警按住了。
关键证据出现在第三个证人——一个游方郎中手里:“小人去年十一月路过两村交界处,看见李四和两个儿子在挪界碑。当时还纳闷,这大冷天的折腾啥呢……”
“你看见为什么不阻止?”赵明法官问。
郎中苦笑:“小人一个外乡人,哪敢管这闲事?不过多看了两眼,记得清楚。”
铁证如山。
陈文瑞与左右法官低声商议片刻,然后宣布休庭一炷香时间,合议判决。
这炷香时间,旁听席比戏园子还热闹。
“我看李四输定了!”
“活该!偷鸡摸狗!”
“不过那张三也够粗心的,界碑被挪了三个月才发现?”
“听说张三老伴病了,那阵子顾不上……”
《河套新报》的记者奋笔疾书,标题都想好了:《土地纠纷第一案,公开审理显公正》。
一炷香后,法槌再响。
全体起立。陈文瑞朗声宣读判决:
“经审理查明:一,原告张三持有官府田契,证明其对争议土地拥有合法所有权;二,被告李四提供的分家书未经官府备案,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三,三位证人证言相互印证,证明李四于去年十月私自挪动界碑,侵占张三土地三亩。”
他顿了顿,扫视全场:“依据《河套约法·物权篇》第三十二条、第七十八条,判决如下:一,争议土地归张三所有;二,李四需在十日内将界碑移回原处;三,李四赔偿张三去年秋粮损失,计小麦两石;四,李四行为已构成‘侵占他人财物罪’,判处劳役十五日,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