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没剩。几只肥嘟嘟的麻雀蹲在不远处的树枝上,歪着脑袋看着这群失望的人类,叽叽喳喳,仿佛在嘲笑:“就这?还想套路我们鸟界精英?”
“他娘的!这鸟比猴还精!”张三气得想踹树,被王石头拉住了,“省点力气,树比你值钱(能烧火)。”
“失败是成功之母!”李健给自己,也给大伙打气,“肯定是伪装不够好,触发不够灵敏!咱们改进!精益求精!”
第二天,他们改进了陷阱,套索藏得更隐蔽,翻板的平衡调得更微妙,还在周围撒了点浮土掩盖人类的气味(自以为)。傍晚,大家怀着忐忑的心情再次前往“猎场”。
远远地,就看见一个陷阱似乎有动静!走近一看,好家伙!一个制作相对“精良”的套索,居然真的套住了一只肥硕的斑鸠!那斑鸠正在地上扑腾,奈何绳索越挣越紧。
“成功了!真套着了!”狗蛋第一个欢呼起来,声音都变了调。
虽然一只斑鸠对二百来人来说,塞牙缝都嫌少,但它的意义非凡!鸟,是可以被抓到的!希望,是存在的!
那天晚上,王家峁的上空,弥漫着一股久违的、令人神魂颠倒的香气——肉香!虽然那只斑鸠瘦死后剥洗干净,扔进大锅里,和比它体积多几十倍的野菜、榆钱(最后一点)一起熬煮,最终每人只能分到一小勺飘着几点油星和一丝肉味的汤,但那毕竟是肉汤!
村民们捧着碗,像举行某种神圣的仪式,小心翼翼地吹着,然后极其珍惜地、一小口一小口地啜饮。那一瞬间,所有的疲惫、饥饿、忧愁似乎都被这口滚烫的、带着禽类特有鲜香的液体暂时熨平了。
“香……真他娘的香……”连以“嘴刁”自居的李大嘴,喝完自己那勺后,闭着眼睛回味了半晌,才发出满足的叹息,“比我编的孙猴子偷吃王母娘娘蟠桃那段,还香!这是实实在在的仙味儿啊!”
李健趁热打铁,立刻宣布:“从明天起,正式成立‘王家峁捕鸟大队’!王石头任大队长!每天捕到的鸟,按捕猎者的贡献分配!多劳多得,上不封顶!捕到野鸡的,重奖浓汤三大勺!”
捕鸟大队轰轰烈烈地成立了,队员们热情高涨,每天天不亮就钻进林子,跟鸟儿们斗智斗勇。但效率嘛……确实感人。鸟儿们吃一堑长一智,越来越机警。陷阱能抓到的多是呆头呆脑的麻雀幼鸟或贪嘴的笨斑鸠,而且十陷阱九空是常态。大家累得够呛,收获却时好时坏,距离“靠鸟肉吃饱”的目标,还差着十万八千里。
就在大家又开始有些泄气的时候,转机,以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出现了。
新来的流民里,那个平时沉默寡言、总是蹲在角落里吧嗒旱烟的郑老汉,这天溜溜达达到了捕鸟队的“工作现场”。他背着手,眯着眼,看着那些五花八门的陷阱和累得满头大汗的队员,看了半天,慢悠悠地吐出一口烟,摇了摇头:“你们这法子……哄弄家雀儿(麻雀)都够呛,还想弄野鸡?”
王石头正为收获不佳烦心,闻言有点不悦:“郑老哥,那您有什么高招?站着说话不腰疼。”
郑老汉也不恼,慢吞吞地从怀里摸出个东西。众人定睛一看,是一把弹弓。木架已经被摩挲得油光发亮,y字形非常标准,只是皮筋已经老化断裂,垂在一边。
“用这个。”郑老汉言简意赅,“打鸟,打兔子,看手艺。手艺好,一打一个准。”
“弹弓?”李健凑过来,拿起那把旧弹弓仔细端详,“这玩意儿我知道,孩子们玩的那个打不准啊。”
“那是孩子玩的玩意儿。”郑老汉难得话多了一点,“真打猎的弹弓,得用硬木做架,牛皮筋做弦,配重合适的石子。三十步内,打斑鸠麻雀,十中七八。五十步内,运气好能蹭下野鸡毛。”
“您会做这样的弹弓?”李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