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居 > 其他类型 > 美食:便衣摆摊,逃犯催我快上班 > 第111章 卖煲仔饭,还有黄焖鸡米饭

第111章 卖煲仔饭,还有黄焖鸡米饭(5 / 6)

算了,怪他自己看黄焖鸡看失了神,忘了打包。

黄焖鸡在刚刚倒入砂锅的时候,水漫过鸡肉,一眼望过去,感觉吃起来会全是兑水的寡淡。

可现在掀开锅盖,鸡肉和土豆居然将之前汤汁全部吸收了。

锅里几乎看不见清水的痕迹,只感觉每一块鸡肉都仿佛被蜜蜡包裹着,精致得宛如艺术品。

也就是在路边卖,一大勺肉只能卖40块。

要是放去米其林餐厅,盘子上只放两三块肉,再插朵花做装饰,直接卖400。

这黄焖鸡的卖相在邓阳心中已经可以打满分了。

就是不知道,吃起来怎么样。

他付钱以后,端回座位上,看着盘子里的青椒和红椒,他竟然没有产生排斥的感觉,反而食指大动。

这股黄焖鸡的香气,吸取了所有食材的精华,又丢弃了食材中令人不愉快的部分。

邓阳还是能闻到香气里包含着青椒,可这青椒又不是他熟悉的青椒。

如果说,没入锅之前的青椒,像只令人畏惧的流浪狗,身上散发着骇人的气息。

那么现在的青椒,就象是被收养的流浪狗,它在主人的爱里,将一身的尖刺软化成熨帖顺服的绒毛,浑身洋溢着幸福的味道。

就算再怕狗的人,被主人热情相邀,也忍不住伸手摸一摸这只尾巴摇上天的小狗狗。

所以青椒依然是青椒,但青椒已经不再是青椒。

邓阳甚至不舍得把它从盘子里挑出来,只觉得绿油油的,怪好看的。

他不再迟疑,夹起一块鸡肉,放入口中。

阴险的鼻子,仿佛记恨嘴巴之前抢它的工作,这次它也要越俎代庖。

在舌头尝出鸡肉的肉香之前,鼻子就先一步将这口肉的鲜美捕捉,先一步传入大脑。

大脑先被惊艳过后,才后知后觉感受到嘴里的美味。

这一刻,邓阳的心里忽然涌出一股滔天的悔意。

他不该……

他不该吃完早餐再来吃这顿饭的。

早餐残留的食物味道还黏在舌苔上,有一层咖啡的苦,还有一层牛奶的腥。

它们阻隔着舌头上的味蕾深入品尝黄焖鸡的味道,所以才会被鼻子抢先一步,向大脑邀功。

这么好吃的食物,他应该刷完牙之后,再仔仔细细漱几遍口,去掉所有牙膏的残馀,再来品尝它的美味。

这样才能感受到最大限度的冲击。

不过,咖啡和牛奶并没有嚣张太久,一旦攻破了它们的防线,嘴里就是黄焖鸡的天下了。

无数种味道,如此浩浩荡荡、又秩序分明地朝他杀来。

鸡肉的鲜嫩,土豆的粉糯,香菇的浓香,青椒的薄辣,红椒的厚甜,加之最强辅助——葱姜蒜的共同发力,

什么残馀的食物气味,通通被这阵仗吓得魂飞魄散、逃之夭夭。

邓阳坐在路边简易的折叠餐桌旁,耳边仿佛有小提琴伴奏音乐在流淌。

这哪里是路边摊啊,这是五星级饭店才有的顶级享受啊。

他很想闭上眼睛,尽情沉醉在食物带给他的梦幻感受中。

可是他的眼睛不愿意闭上。

眼睛也得吃饭啊!

这一盘黄焖鸡米饭,不仅仅是鼻子和嘴巴的狂欢,更是眼睛的盛宴。

绿的像绿翡翠,红的像红玛瑙,黄的就更加丰富了。

染上汤汁的白米饭象极了透明的黄水晶,而鸡块呈现出黄宝石的色泽,

就连点缀其中的姜片,也好象黄金一样明亮。

在这样的美食诱惑下,邓阳直接丢弃了筷子,也丢掉了自己所谓的体面。

他用勺子大口大口地舀起米饭和鸡肉,塞得两颊鼓鼓囊囊,无师自通了黄焖鸡米饭的奥义。

略带咸味的汤汁,配上热腾腾的白米饭才是完全体。

去特么的咖啡配吐司!吃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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