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战技一点一滴的打牢身体基础。
霍格给自己定的目标是赶赴开拓领地的时候必须达到正式骑士职业者等级,毕竟自己没有家族支持,就如同哈伦格斯领一样,魔狼率领的群狼就让领地举步维艰,但他们背后有家族支持,而自己根本没有背景,一切只能靠自己。若是没有正式骑士坐镇,想在危险系数最低的东境蛮荒立足就很难。
而且,帝国给自己的开拓方向尚未可知,也未必就是东境蛮荒,若是更危险的死亡沼泽、血腥高原,那就更难了。
这天一早,一队二十人的骑兵疾驰而来,当前一人骑着一匹雪白的战马,那马匹肩高近二米五、神骏威武,眼中露出俾睨天下的不惧神色,尤其是其四蹄厚重宽大,覆盖着火红色的皮毛,尤如踏着四团火焰,一看就不是普通的战马。
而骑在马背上的人穿着一身银光闪闪的具装铠甲,将全身都裹在其中,戴着的头盔也是银色,覆盖着一个银色的面具,披着一件火红色、绣着一头威武雄狮的披风,威风凛凛、气势非凡。
“主君,那是真正的多罗战马。唯一能和狼人座狼相媲美的坐骑。而且这匹马在多罗战马中也是最优异的。”班达克眼中放光道。
“这应该是火狮家族天才骑士艾雪丽霍德鲁到了。”伊莉雅在旁边轻声羡慕道。
而此时,哈伦格斯已经率领他手下的三个高阶见习骑士,带着二百卫兵列队相迎了。
实际上,紧跟在艾雪丽身后的二十名骑兵也都是精锐,穿着全身精钢板甲在阳光照射下闪铄着光辉,每个人都骑着多罗战马,手中持着骑士长枪、腰间悬挂着骑士武装剑,马蹄声雷动,行动迅捷。
根据常识都知道,能穿着这样的全身精钢铠甲,职业者等级起码都在中阶见习骑士以上,否则根本无法长时间的着甲,他们的马匹也都极为不凡,否则难以长距离奔驰。
不得不说,霍格还真是羡慕了,自己若是能有如此队伍,在开拓领地的时候会顺利很多。
但随即也就释然了,有系统在手,不出两年,自己应该能培养出这样一支队伍。
而在这队骑士身后,还跟着一个八十人的佣兵团,他们的装备就差远了,大部分着皮甲,少部分是链甲,骑着的战马也都是斯瓦迪诺北地马,并不是精良的多罗马。从他们身上缀着的徽章以及打着的三角旗可以看出来,这是一个名为“烈火”的黑铁级佣兵团的队伍。
佣兵公会有规定,佣兵队伍积分达到黑铁级,准许打小型三角旗。实际上,只要被骑士公会或者贵族封为骑士,也可以打稍微大一些的三角旗,标准要比佣兵团大,但如燕尾旗、圆形旗、方形旗等大型旗帜只有贵族、帝国才能打;旗帜的大小和使用对象都有严格的规定,毕竟代表着身份。
如霍格这样的佣兵小队是没有资格打旗帜的,只能用佣兵徽章来表明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