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很宁静的小镇。
每天能见到的,也尽是一些早已熟悉的面孔。
起初的时候,严胜无论如何也不明白,自己那位妹妹为什么能在这种地方住上五年之久,甚至还不想离开。
但随着住在这里的日子变长,随着和这里的人交流越深,他似乎逐渐明白了一些。
这里的人,不会把他和任何人进行攀比。
这里的人无比平凡,每个人身上都有不足,也没有谁是无所不能的绝世天才。
这里的人,彼此之间总会互帮互助,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协助对方过得更好。
这些人在评价一个人的时候,并非是基于那个人本身的能力进行评判,而是根据那个人的内心。
你是否善良,是否愿意帮助大家,是否真心想要融入这个集体之中?
被人帮助,被人夸赞,被人认可,然后又去帮助别人,夸赞别人,认可别人……
在这个小镇,在这条街道的街坊邻居之间,他们形成了一个无比完美的,良性的循环。
这种良性的循环,会在无声无息中改变每一个身处这个集体之中的人,给予他们在外界极难获得的,那种精神上的满足与安宁。
这确实是一个很美的地方。
身处其中,便会让人忘记烦劳,也难怪三叶会如此喜欢这里……
“恩?”
视线移动,走在路上的严胜,忽然注意到了正一副半死不活样躺在路边的天狗乞丐。
他对这个人有印象。
此人虽然已经成家立业,但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故意穿得破破烂烂,躺在路边装乞丐骗那些外来商人的钱。
三叶和他说过,此人就是个游手好闲的骗子。
若是换作以往看到这种人挡在自己面前,严胜一定会毫不尤豫地拔刀,将这种渣滓直接斩杀。
但是今天……
缓步走上前,严胜从身上掏出钱袋,从中分出一些铜钱,撒在了天狗乞丐身前的破碗中。
“谢谢大人……”
“先别急着谢。”
低头看着睁开眼下意识就要感谢的天狗乞丐,严胜半蹲下身,指着破碗里的那些铜钱,一字一句说道:
“现在,立刻拿着这些钱,去给你家里的妻儿买一身新衣服。
明天,如果我看不到他们身上出现新衣服,我一定会亲手砍下你的头,听明白了吗?”
“噫!噫呀——”
被严胜这恐怖的语气所吓到,只见天狗乞丐抓起身前的破碗,起身撒丫子就跑,边跑口中还边喊道:
“救命啊!严胜师傅要杀我啊!他好可怕!和三叶师傅一样可怕!”
严胜并没有阻拦,而是默默看着他就这么逃走。
他很清楚,对于这种胆小如鼠的人,做到这种程度就足够了。
明天,他一定会在他妻儿的身上,看到崭新的衣服。
【好了,天快亮了,接下来该去道场了……】
身为三叶的兄长,严胜这些天自然也受到了道场内那些小孩的热烈欢迎。
当然,是和三叶完全不同的欢迎。
“哦哦哦!严胜大哥你的肌肉好大哦!比三叶姐的要大多了!”
“严胜大哥你究竟是怎么练出来的啊?快点告诉我们嘛!”
“就是……好好吃饭,然后每天勤奋锻炼,就可以了……最重要的是要坚持……”
“大舅哥让我们看看你的腹肌嘛!哦!大舅哥的腹肌好多好大!可不可以让我们摸一下?!”
“我倒是不介意……”
“哦哦哦!严胜大哥的腹肌好硬!一拳打上去简直就象是铁一样!”
“喂!你应该摸够了吧!快点让开!该我摸了!”
“我也要!我也要摸!”